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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张伟的诉讼策略,死道友不死贫道(第1/2页)

被告人态度诚恳地认罪认罚,也就定表明了辩护人在这个案子当中采用的诉讼策略——罪轻辩护!

其实,这也是很多辩护人在公诉案中最常采用的诉讼策略。

甚至在很多情况下,即便辩护人知道案子另有隐情,也会劝说被告人认罪,以此来为当事人争取减刑......

个中原因,咳咳,懂的都懂。

如此,庭审顺利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首先就是举证质证。

虽然被告人已经认罪,但这并不代表公诉人就不需要出示证据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会很容易造成冤假错案,毕竟被告人认罪并不一定是真的犯罪,也可能是迫于外界压力,又或者受到蒙骗、威胁、恐吓等情况,被迫认罪,就好像前不久上映的港片《误判》,就是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所以,

不管被告人是否认罪,公诉人举证这一个环节,都是必不可少的。

合议庭最终判决被告人是否有罪,最大的参考因素,还是证据!

至于被告人的态度,更多影响的是罪名成立后的判决轻重——认罪认罚判得轻,拒绝认罪判得重。

公诉人赵凯旋准备充分,直接起身,出示证据。

本案案情简单,证据自然也没有什么复杂的。

“第一份证据,是由被害人提供的现场视频,大家请看屏幕......”

“该视频中可以明显看到,被告人遛狗未牵绳,并明确向其宠物犬下达了攻击被害人的命令,而宠物犬也确实攻击了被害人,将其扑倒,造成瓷器破碎。”

“这份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故意毁坏财物之行为确实存在。”

“第二份证据,是小红猪用户‘晶致女孩’发表的标题为《九敏九敏集美们!我遇到变态猥琐男了!》的视频截图,在其评论区,用户‘凤舞九天’留言评论,曝光了被害人的姓名、电话以及照片!”

“而昵称为‘凤舞九天’的小红猪账号,经查可以确定为被告人张开凤所注册申领,以及使用。这一点,在其手机中小红猪APP上也可得到证实。”

“这份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存在侵犯被害人**信息之行为。”

“......”

除了这两个最强有力的证据之外,公诉人还准备了其他证据。

如:瓷器的权威鉴定报告,证实其价值。

还请来了证人出庭,正是瓷器被摔坏时,在现场目睹了这一切的少妇。

......

“辩护人,要质证吗?”

在公诉人举证结束后,法官陈忠汉询问道。

张伟缓缓摇头:“辩护人不予质证。”

“张伟!”

见状,张开凤顿时就有点急了。

怎么啥也不说就认输了?

“你反驳他啊!你在干什么!!!”张开凤咬牙低吼。

张伟瞥了她一眼,用嘴型无声道:“闭嘴。”

质证?

如何质证!?

这些证据,组成了完美的证据链,根本就没有质证的角度。

而且,这个案子张伟决定进行罪轻辩护,那么也就没必要进行质证——这么做非但对减刑没帮助,反而有可能产生反作用。

放弃质证,才是最明智的做法。

“好,”陈忠汉缓缓点头,沉声道,“鉴于辩护人不进行质证,现在进入法庭辩论阶段,主要围绕被告人罪刑轻重进行辩论。”

张伟瞬间来了精神。

他放弃质证,就是为了在法庭辩论环节更好的发挥。

而他准备的诉讼策略,重点也在于此。

“尊敬的审判长,各位审判员。”

张伟率先起身,直接出招。

“我方当事人对于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态度良好,并且也愿意积极赔偿所有损失。”

“但是,我认为本案还存在疑点。”

“首先就是故意毁坏财物案。”

张伟声音洪亮,吐字清晰,阐明自己的观点。

“我曾前往被告人与被害人所在小区,调取物业监控,得知在案发前几日,我方当事人与被害人曾在电梯口发生冲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45章张伟的诉讼策略,死道友不死贫道(第2/2页)

“当时,我方当事人遛狗未牵绳,其宠物犬惊吓到了被害人,致使其西瓜与可乐掉落摔坏。”

“而在案发当日中午,双方再次碰面,发生口角。”

“我有理由做出这样的判断:被害人很可能因为这些事情,对我方当事人心存不满,甚至是怨恨。”

张伟双眼微眯,语气骤然变得严厉了几分:

“基于这一点,我有理由怀疑,案发当时被害人与我方当事人的‘偶遇’并非‘偶遇’,很可能是他刻意安排。”

“他故意带着贵重古董,在特定的时间出现在特定的地方,与我方当事人碰面,也深知我方当事人有遛狗不牵绳的习惯,很可能会发生一些意外,到时候,古董瓷器破碎便顺理成章......”

“而他这么做,目的就是为了报复我方当事人!”

张伟深吸一口气,看向法台方向:

“当然,我并非为我方当事人开脱罪责,只是希望合议庭考虑这种可能性,对我方当事人酌情减轻刑罚。”

虽然在蓝水咖啡馆,张伟做出这一番推论后便被林北驳倒了。

但这并不妨碍张伟在法庭上继续提出自己的猜测。

只要能让合议庭相信,就可以争取到较大幅度的减刑,毕竟纯主观恶意的犯罪,与被人算计后实施犯罪行为,虽然造成的危害结果是一样的,但性质却相差甚大。

即便不能彻底让合议庭采纳这样的猜测,但只要在他们心里埋下这个怀疑的种子,让他们意识到有这种可能性的存在,对减刑也是有帮助的。

张伟的这一策略,虽然没什么高深之处,却简单有效。

“反对!”

张伟话音刚落,公诉人的反对便如期而至。

赵凯旋站起身,高声道:

“反对辩护人在没有实证的前提下,针对本案被害人做出恶意性猜测!”

张伟立刻反击:“虽无实证,但这是基于既定事实做出的合理推测!我们确实需要考虑到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

赵凯旋针锋相对:“法庭是讲证据的地方!”

“民事诉讼才可能会采用高度盖然性原则,刑事诉讼,只看证据!”

“没有证据,等于并非事实!”

“反对辩护人无端恶意揣测!”

张伟还想争取一下,便听到“咚”的一声,陈忠汉敲响法槌,沉声道:“反对有效,辩护人,请拿出证据支持你的观点。”

张伟无奈道:“我并无证据。”

陈忠汉道:“既如此,便不要再提此事。”

“好吧......”

张伟很是无奈。

却也没有办法。

本身这一招,就算是另辟蹊径。

能奏效固然好。

可是被公诉人驳倒,也在意料之内。

毕竟,这一切确实只是推测,没有丝毫证据。

不过张伟并不气馁。

这一回合他失利了,还有下一回合!

张伟重整旗鼓,这次,他调转枪头,转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审判长,审判员,在曝光被害人身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中,我方当事人只是从犯!”

“首先,这一切的最初提出者,是本案2号被告人陈晶晶,我方当事人完全是受其怂恿教唆,才犯下大错铸成大祸。”

“其次,曝光信息也是基于2号被告人的粉丝量和热度,才得以广泛传播,扩大影响。”

“因此我认为,在本犯罪行为中,我方当事人只是从犯,2号被告人才是主犯!”

张伟直接来了个“死道友不死贫道”。

将这口大黑锅,甩到了此刻尚未出庭,仍在候审室等候的2号被告人陈晶晶身上。

“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减轻处罚!”

张伟的声音在审判庭内响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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