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用户中心
搜书趣 > 其他 > 让你道歉不听,上了法庭哭什么? > 第5章 法外狂徒,名不虚传

让你道歉不听,上了法庭哭什么? 第5章 法外狂徒,名不虚传

簡繁轉換
作者:北域狂生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6-24 02:14:17 来源:源1

第5章法外狂徒,名不虚传(第1/2页)

杭城,金牌律所。

林北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人。

一米九的大高个儿,脸上时刻洋溢着的自信从容,再配上那“绝顶”的强者发型,带给人很强的压迫感。

拥有如此气场之人,正是传说中的“法外狂徒”罗祥!

“林先生请坐。”罗祥做了个“请”的手势,接着便道,“时间宝贵我们就开门见山吧,你遇到什么法律方面的麻烦了,或者说有什么法律问题要咨询?”

“是这样的罗律师。”

林北立刻把事情讲述了一遍。

最后沉声道:“对方多次恶意造谣诽谤,传播极广,已经对我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我的诉求很简单,送进去!”

“送进去?”

闻言,罗祥表情变得有些怪异,双眼直勾勾盯着林北。

“就因为对方在网上造谣诽谤,你就要把人送进去?”

“没错!”林北重重点头,“我明明什么都没干,凭什么要受这无妄之灾?”

“不把它送进去,这口气我是无论如何都咽不下去的。”

林北看着罗祥沉声道:“罗律师,如果你是想劝我大度的话,还请免开尊口吧。”

“哈哈哈!”罗祥大笑几声,“别误会别误会,劝人大度遭雷劈,我可不会干这种事儿。”

“我刚才的话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确定一下你的决心。”

“既然你打定主意要告到底,那么......”

罗祥蹭地一下站起来,向着林北伸出右手。

脸上泛起邪魅狂狷的笑。

“这个案子我接了!”

“啧啧啧,难得碰到这么一个有趣的自诉案,我的诉状已经饥渴难耐啦!”

“希望这次的对手稍微能打一点,不然可就太无趣啦。”

接着,还发出“桀桀桀”的笑声。

对面,

林北一脸懵逼地站起来,一脸懵逼地握手,一脸懵逼地看着罗祥。

沃特嗨喷嘚?

刚才还正襟危坐,非常严肃,怎么突然就中二病爆发了?

这是什么奇奇怪怪的打开方式?

“呃......罗律师,你刚才说,自诉案?那是什么?”

林北好奇问道。

罗祥嘴角抽动了两下。

显然对于他来说,这个问题有点过于基础了。

就好比你去问三少,怎么能把一本小说续写五部一样......

不过罗祥还是简单解释了一下。

其实自诉案,是跟公诉案相对的一个概念。

刑法中绝大多数罪名,都是公诉案,比如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等。

这些案子的基本流程就是被害者或者热心群众报案,警方立案侦查,然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法院开庭审理,最后定罪量刑。

公检法一条龙服务保送入狱,省心又可拷。

但也有少数刑法罪名比较特殊,警方不会主动介入侦查,检察院也不会提起公诉,只有被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法院才可能受理。

这种就叫做自诉案。

而诽谤罪就属于此类。

“原来如此。”听了罗祥的解释,林北缓缓点头。

这趟不白来嗷,有用的知识又增加了。

罗祥叹了口气又道:“近年来,网络诽谤时有发生,但大多数都不了了之,就是因为维权成本高。”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5章法外狂徒,名不虚传(第2/2页)

“不光需要自诉,劳心劳力,而且还隔着虚拟网络,别说费劲了,甚至就连对面是人是狗都无法确定。”

“所以绝大多数人遇到这种事情,也只能是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咽,长此以往,也助长了某些人的气焰。”

罗祥目光灼灼地看着林北。

“林先生,你能下定决心将诉讼进行到底,这很难得。”

“这个案子办好了,或许,网络乱象会有所改善。”

林北笑着摇摇头,“整治网络环境吗?我还没有那么大的愿景,我只想求一个念头通达。”

“哈哈!”

罗祥爽朗一笑。

愈发觉得林北很对自己的脾气,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念头通达,说得好啊。”

“林先生......不,这么叫太生分了,我年长你几岁,就叫你林老弟吧。”

罗祥眉毛一挑。

“林老弟,你想不想念头更通达一点?”

“啊?”林北疑惑。

罗祥邪魅一笑,淡淡道:“换句话说,你想不想让她在里面多蹲几年?三年或许不够,最少五六年打底吧。”

握草==(●●|||)

听到这话,林北整个人都麻了。

这是可以说的吗?

大哥你可是律师来着,但你现在这一脸兴奋的表情是怎么回事?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在监狱有KPI呢。

林北咽了下唾沫缓缓开口:“罗律师,诽谤罪封顶不就三年吗,这五六年......”

就算你是法外狂徒,也不可能让法院做出超出法定刑的判决吧?

罗祥淡淡道:“诽谤罪确实封顶三年,可如果再加一条罪名呢?”

林北更疑惑了。

罗祥缓缓吐出五个字:

“寻衅滋事罪!”

他也知道林北肯定不了解,所以不等林北发问便解释道:

“所谓寻衅滋事罪,还有一个叫法——万能罪!”

“这么跟你说吧,但凡是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产生了社会矛盾的,都能归到这个罪名之下。”

“而两高在十年前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特意针对网络寻衅滋事做出了补充说明。”

“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罗祥解释一番后,笑眯眯看着林北。

“这个话题现在全网热搜,这么大的舆论风波,你说,这算不算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林北一拍大腿:“算!这可太算了!”

罗祥摊了摊手:“so......”

林北双眼一亮,大点其头。

你别说,你还真别说。

送进去多蹲几年这事儿,好像真的可刑啊!

不愧是法外狂徒。

看着对面这个满面红光,兴奋无比的男人,林北不由得想起了江湖上关于他的传闻:

失常发挥,能把对方送进去。

正常发挥,能把对方和律师一起送进去。

超常发挥,能把敲槌的送进去。

极限发挥,在场所有人都特么得进去!

就连从法院门口路过的流浪狗都别想幸免......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