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用户中心
搜书趣 > 其他 > 让你道歉不听,上了法庭哭什么? > 第116章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让你道歉不听,上了法庭哭什么? 第116章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簡繁轉換
作者:北域狂生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6-24 02:14:17 来源:源1

第116章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第1/2页)

杭城,第二看守所。

李东强在这里度秒如年,早就受够了。

一听到有律师前来接见,立刻直奔会见室。

“律师,你是我的律师对不对?”

“快,赶紧救我出去!”

“这鬼地方,我是一分一秒都待不下去了!”

一看到张伟,李东强便大声叫喊起来。

张伟跟他隔着玻璃窗,说道:“李东强先生,你先不要着急,我是你父母为你请的律师,我叫张伟。你放心,我是专业的,你这个案子,我会帮你。”

李东强立刻就好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连连点头道:“张律师,你救我,快救我!只要你能救我,律师费要多少我给多少!”

李东强现在是真的害怕了。

扔的时候,没当回事儿。

被警察询问调查的时候,也没太害怕。

可直到被警察锁定就是他干的,直接抓回警局,一番讯问,证据确凿之后,他真的害怕了。

昨天晚上,一整晚都没睡着。

只要一闭上眼睛,仿佛就看到自己在法庭上被判刑,或者已经被丢进监狱坐牢的画面。

直到这个时候,李东强才真正害怕起来。

“真踏马的!我真倒霉啊我!”

“怎么就碰到这么个神经病!”

“我真就草了!”

李东强咬牙低声骂着。

显然骂的就是林北。

张伟表面不动声色,内心却暗自冷笑。

事到如今,非但没有悔恨,反而觉得是被害人的问题......

这种人,就是死不悔改!

说真的,以张伟的主观想法,巴不得让李东强多判几年。

最好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量刑给他判决。

直接砸个十年了事儿。

不过主观归主观,客观上,张伟是李东强的代理人。

那么不管他内心对于李东强做的事情,有多么的厌恶,也还是要尽心尽力地为他争取利益。

律师就是干这个的。

维护正义?

伸张正义?

制裁邪恶?

对不起,那不是律师。

那是执法者。

而律师的话,说的不好听点,那叫“收人钱财,替人消灾”。

当然,只要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利益,这并没有任何错。

说白了,就是份工作而已。

养家糊口,维持生计。

倒也不必有太高的道德感。

张伟道:“李东强先生,你的心情我非常理解,不过也请你放心,你父母既然请我做你的代理人,显然也是相信我的能力和素养。你放心,我一定会尽力帮你争取减刑。”

李东强顿时脸色一变,“什么?只能减刑?不是,我爸妈没跟你说,让我无罪释放吗?他们怎么跟你说的!”

张伟淡淡道:“你父母自然是希望你能够无罪,开庭当天就能好好地走出法院。但是,你这个案子,证据确凿,你自己也已经跟警方什么都交代了,你也清楚的,罪名肯定成立。我能做的,就是帮你争取减刑。”

“我......我草!”

李东强直接爆了粗口。

此前,他一直抱有一线希望。

觉得找了律师,肯定能帮到自己。

可万万没想到,律师是来了,却带来了对于他来说,无异于噩耗的消息:

不能无罪,只能减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16章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第2/2页)

那岂不是说,怎么都得坐牢。

区别只在于,坐几年而已?

李东强顿时感觉人生一片昏暗,毫无希望。

“我真就草了!”

“你说那个逼,是不是有病?”

“啊?是不是有大病!”

“他娘的,我又没真的砸到他,他要是心里不爽,我大不了给他道歉就是了啊,实在不行我赔钱不行吗?”

“还非得报警起诉的......”

“真踏马有病!”

李东强骂骂咧咧。

张伟皱眉道:“李东强先生,这些话,你现在跟我发发牢骚也就算了,可以后上了法庭,千万不能这么说!”

“如果让法官听到你说这些话,肯定会加重刑罚的。”

“在法庭上,认罪悔罪的态度,非常重要,对被害人的歉意,赔偿,也很重要。”

“这些,到时候我都会详细给你说明。”

张伟也是担心这个蠢货,在法庭上搞什么骚操作,所以提前给他打预防针。

毕竟,就刚才李东强发的那些牢骚,实在是让他有种不祥的预感。

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张伟实在是被那些个傻逼当事人给坑怕了。

听了张伟的话,李东强虽然很不情愿,但也只好点头:“好......好吧,我知道了,我尽量控制。”

“不是尽量,是一定!”张伟直视着李东强,“除非你想加刑!”

李东强深吸一口气,道:“我不想加刑,我......好,我听你的,我什么都听你的!”

“嗯。”

张伟点点头,接着道:“在见你之前,我已经帮你申请了取保候审。”

“以你的情况,应该是可以通过的。”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你很快就能从里面出来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对取保候审做了相关规定,有四种情况,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而李东强,便符合第二种情况。

他这个案子,虽然罪名性质挺恶劣,罪行也挺严重。

但实际犯罪行为,并不是非常恶劣的。

如果是放火啊,投毒啊这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那就别想取保候审。

但李东强只是高空抛物,完全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只要是签了保证书,交了保证金,基本就能出来了。

当然,

取保候审虽然能先从看守所出来,但并不意味着就没事了。

所谓取保候审,只是暂时接触羁押,等待开庭审理。

在这期间,是要遵守相关规定的。

比如,随传随到,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不得干扰证人作证等等。

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

轻则没收保证金。

重则,可能直接逮捕抓回来。

而且很可能会因为取保候审期间的某些行为,导致开庭审理的时候,量刑偏重。

但不管怎么说,能离开看守所,李东强还是非常高兴的。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