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用户中心
搜书趣 > 都市 > 透视邪医混花都 > 第4751章 名剑“焚血”

透视邪医混花都 第4751章 名剑“焚血”

簡繁轉換
作者:徐幻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3-09-02 13:00:07 来源:源1

最快更新透视邪医混花都 !

婀妍也是心高气傲之人,她冷然而道:“幽仲,你确实很强,但若不是你还想再战一场,我根本不想和现在消耗极大的你交手;在我看来,由我这位排名第二十

一的小师弟,对战状态不佳的你更为公平;我们小师弟只有真仙境小成修为,排名差你十七位,你若是赢不了他,怎有资格挑战我们宛儿?”

听婀妍这么说,幽仲斜斜的瞥了陈轩一眼。

对于婀妍,幽仲是不屑,而对陈轩,他除了不屑外更多的是瞧不起。因为婀妍毕竟是仙界出生、血脉纯正的仙人,陈轩却是来自凡界,他幽仲乃堂堂空桑幼麟榜第四位的仙界天骄,当年和陈轩意外相遇交手也就罢了,现在如果再

和陈轩打一场,未免太过自降身份。幽仲身边几个鬼修语气轻蔑的说道:“当年这个叫陈轩的被我们少主追杀,落荒而逃,跑到拜日教的地盘求拜日教庇护;过去这么多年,这小子和少主大人差距更

大,排名还跌落了十几位,还敢挑战我们少主大人?”

众人一听,尽皆恍然。

原来陈轩和幽仲当年还有这么一段过节。这个时候,陈轩终于开口了:“幽仲,当年我为了参悟一阶武道免疫,特地留给你两个月调息时间,就是要让你恢复巅峰状态再跟我一战;不过现在我已经对你没

兴趣了,你的鬼道武魂其实也不过如此。”

原本陈轩可以阻止君衍和幽仲对战,因为这样幽仲才可以保持完美状态跟他打一场。

而现在的陈轩觉得,自己不是非要通过击败幽仲来参悟一阶武道免疫,他对进入旧仙界探秘的不灭剑域更为期待。

不灭剑域作为陈轩的第二武魂,已经进入黑暗仙界探索好几年,虽然至今如泥牛入海般毫无音讯,陈轩依然相信不灭剑域有朝一日终会归来。听了陈轩这番话,幽仲眼神更为阴冷:“本少的武魂‘冥武魑’乃是仙界完美武魂,你一个凡界武修,在此大言不惭,以为当年本少真把你那个人形武魂当一回事么

双方修士听幽仲说还有本命武魂没有召唤出来,原来刚才和君衍一战,幽仲并没有使出全力。

御鬼门少主的妖孽实力,再次超出众人想象!

同时他们更加的瞧不起陈轩,凡界武魂也配和仙界武魂相比?

其实这些人并不知道,陈轩的两大武魂邪武尊和不灭剑域,曾经的主人是人皇伏羲和无劫仙帝。

而人皇伏羲上一世乃是威震仙界的伏天帝。

也就是说陈轩拥有两大仙帝级武魂!

如果真相传出去的话,恐怕各大仙域的武道仙宗要对陈轩抢破头!

当然,由于邪武尊和不灭剑域没有升阶到曾经的巅峰品级,目前两大武魂表面上确实比不过幽仲的“冥武魑”。

陈轩没有回应幽仲,众人以为陈轩怂了,于是又把期待的目光转回宛儿身上。

今天只有宛儿能挽回正道一方的尊严。

在无数目光的聚焦下,宛儿稀松平常的开口道:“幽仲,我要说的,刚才婀妍都说了,你现在只剩下两三成状态,我不会和你打。”

幽仲一听,面色微微沉下去,他正要说等他恢复了再约战也可以,后方忽而响起一个冷傲的声音。

“那么我呢?”

这个声音,来自噬血剑宫第一天骄厉飞龙。

“宛儿剑仙,你从来不和自己不感兴趣的人交手,之前也没有答应我的邀战,因为你排名比我高一位。”

厉飞龙一边说,一边飞到双方阵前,他没有爆发什么气势,不过势头还是压住了一旁的幽仲三分。

“今天,我打赌你一定会和我交手。”

厉飞龙自信的言语,听得众人又是好奇又是不解。

“好啊,你说说看我为什么会答应和你一战。”宛儿同样好奇。

“就因为这把剑。”

厉飞龙话音一落,用一个十分潇洒的动作将腰间佩剑从血红古兽雕纹剑鞘里拔出来。

天空上血红光华一闪而过,众人感觉心头没来由一紧,体内血液竟然莫名燥热起来,产生了强烈的难受和不适感。

如果说刚才幽仲召唤出太阴力尸让众修士感到震撼,那么厉飞龙拔出的这柄血红剑器则让他们感到敬畏。

“这是……”宛儿和婀妍眸光同时掠过一丝讶异之色。

“二位都看出来了。”厉飞龙轻抚剑身,一副欣赏陶醉的模样,“没错,正是我们宫主大人赐予我的空桑名剑——‘焚血’。”

“传说中的焚血剑?”少数了解剑器的修士尽皆惊愕。

厉飞龙眼睛始终盯着宛儿一人:“怎么样?拥有焚血剑的我,够资格和你交手吧?”

“真没想到你居然能够驾驭得了焚血剑,既然如此,我”

宛儿话未说完,陈轩突然踏前一步,走到她的身前。这个举动,所有人都能看出来,陈轩显然要替宛儿接下这一战。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