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用户中心
搜书趣 > 都市 > 透视邪医混花都 > 第4851章 林中石坛

透视邪医混花都 第4851章 林中石坛

簡繁轉換
作者:徐幻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3-09-02 13:00:07 来源:源1

最快更新透视邪医混花都 !

三级海魂兽可匹敌两到三个三级黯魂师,而生长在北冥玄秘里的鱼人族绝对比黯魂之域中的同阶海魂兽更强大,十几只鱼人一起出手,强如陈轩和宫紫葭都不能说毫无压力。

面对凶悍异常的攻势,陈轩面不改色,先和宫紫葭一起共同激发一个魂力光盾,保护身边的宛儿、南芊芊以及婀妍。

紧接着陈轩直接施展《黯燃销神**》中的火系高阶魂术“业火燃魂印”,打出一个个火焰掌印和鱼人进行对攻。

水火不相容,哪边修为造诣更高,就能对另一边形成克制。

陈轩半只脚踏进四级黯魂师的门槛,面对这群鱼人的水系攻击手段,他的业火燃魂印效果倍增,眨眼之间非但将鱼人的攻击手段挡住,一个个火焰掌印还将这些鱼人打得叽里呱啦痛叫不断,地上很快倒了一大片鱼人尸体。

宫紫葭和宛儿三人同样施展《黯燃销神**》里的杀招,她们掌握的“业火燃魂印”不如陈轩娴熟,但用其他魂术杀招同样能对鱼人造成伤害。

不过一阵激烈的对攻下来,宛儿她们发现这些鱼人的肉身防御还是很厉害的,可谓皮糙肉厚,即便中了陈轩的火焰掌印也能硬撑片刻,不至于瞬间被烧成灰烬。

五人背靠背联手杀敌,陈轩战绩最为彪悍,杀的鱼人最多,宫紫葭次之,而宛儿、南芊芊和婀妍也不是只能躲在光盾之后,三人各自杀死了一到两只鱼人,这对自身的信心提升非常有用。

要是连外环岛屿的异兽都打不过,宛儿三人就会觉得自己后面将成为陈轩和宫紫葭的累赘。

“呼……终于结束了,第一次遇到的异兽就这么厉害,后面不知道还会出现什么强大海兽。”南芊芊走过去看了眼鱼人的尸体,这些死去的鱼人面部表情依然十分吓人。

宫紫葭什么都没说,带头继续探索蓝色森海。

之后五个人又遇到几波鱼人族的突袭围攻,连番战斗下来,魂力消耗不小。

见宛儿、南芊芊和婀妍魂力损耗过半、脸上浮现疲色,宫紫葭就要让她们原地调息一番,陈轩却给她使了一个眼色。

宫紫葭顺着陈轩的目光,看向前方林间一片不大不小的空地。

只见那片空地上,居然坐落着一个古老的石坛,高约五米,四角放着四个火盆,烈焰熊熊燃烧,看上去像是某种祭坛,而坛顶是一座栩栩如生的仙子雕像。

“难道这是白芙仙子的雕像?”宛儿激动之下,第一反应就是飞过去看看,但陈轩将她拉住了。

石坛周围蛰伏着不少强大气息,一旦有人敢接近石坛,估计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但陈轩五人没有轻举妄动,森林里的其他五个方位却有人抢先飞过去,在距离石坛百米左右的位置停下来。

陈轩定睛一看,发现五伙人马里的其中两伙人,居然都是他认识的。

东南方出现的是幽明真君和阄老,而站在北侧的则是万宝堂大堂主沈密和二堂主柳亭生。

另外三伙人来自黯魂之域不同海岛势力,都对森林空地里的石坛虎视眈眈。

但所有人却很默契的没有抢先动手,他们同样感应出茂密林叶中隐藏着许多异兽,谁也不想给其他人当炮灰。

局面一时间有点僵住了。

“诸位,我等不如暂且联手,杀掉蛰伏的异兽后再各凭本事夺宝?”虽然不知道石坛上放着什么宝物,沈密还是主动提出了联手的建议。

一个马脸男子率先开口回应:“和你们万宝堂联手可以,不过我可不相信这五个通缉犯。”

“我们也是。”其他几伙人全都对陈轩五人冷眼相加。

柳亭生原本还想着问陈轩要不要联手,现在看来这是绝对不可能达成的事情。

“这五个通缉犯说不定当初从那头幼年期北冥雪鲸身上得到什么重大线索,现在既然在这里遇到了,我们不如联手逼姓陈的小子吐露出来!”

幽明真君如此提议,立马得到他身边的阄老附和:“不错,先抓住姓陈的小子,我们也许就能知悉这座石坛究竟有何神妙。”

说完,阄老还色咪咪的看了宛儿一眼,把宛儿看得内心一阵恶寒。

“你们确定要抓本邪帝?”陈轩笑了,笑意很冷,带着一股独有的邪傲。

沈密知道陈轩不好对付,如果他们和陈轩动手时,蛰伏林间的异兽发起围攻,反而更麻烦。

“本堂主认为先解决异兽方为上策,诸位觉得如何?”

沈密目光扫视过去,得到了另外三伙人的赞同。

幽明真君和阄老见状,只能一起答应下来。

“小师弟,我们该怎么做?”在场全是赫赫有名的三级黯魂师,婀妍担心他们真的达成了联手。

“当然是……”

陈轩嘴角勾起一丝无声的邪笑。

下一个瞬间,陈轩先声夺人,在五伙黯魂师惊怒喝斥声中径直飞向石坛顶部!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