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用户中心
搜书趣 > 都市 > 透视邪医混花都 > 第5079章 夺取残卷

透视邪医混花都 第5079章 夺取残卷

簡繁轉換
作者:徐幻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3-09-02 13:00:07 来源:源1

最快更新透视邪医混花都 !

陈轩看得眼前一亮:“这头死魔在无差别攻击,它想要彻底毁灭空桑仙域,所以暗夜三凶兽是死是活对它完全没有意义!”

听陈轩这么说,妖魔三王发现三头九转暗夜凶兽果然在承受着死亡灰雾的侵蚀,不断发出愤怒的啸叫声。

看来暗夜后裔之间,也不是只存在友善互助的关系。

妖魔三王看到一丝渺茫的机会出现了,神臂王立刻作出决定:“好,楚韵,我们跟你联手,先取出死书残卷!”

“我们四个对付死魔,由我红霓师姐保护陈轩。”

楚韵说着,驾驭万妙剑匣飞近身躯庞大的死魔,接着召唤出一柄柄极品仙剑,在死魔身上斩过。

这些仙剑遭受到死亡灰雾的腐蚀,迅速失去仙光,不受控制的往下掉落。

楚韵只能操控其中几柄最顶级的仙剑继续攻伐。

妖魔三王也是各显神通,从三个方位对死魔进行围攻。

作为妖魔一族的先祖,死魔并没有对妖魔三王留手,身上一根根巨骨形成长刃离体飞出,逼迫三王运转护体光罩抵挡。

由于死魔的眼睛也是“死”的,神瞳王最擅长的瞳术几乎无用武之地,它只能用八只眼睛激射道道魔光,进行实质性攻击。

神翼王和神臂王想对死魔造成伤害也很难,它们更多是成为楚韵的辅佐,只有楚韵的剑意才能勉强斩断死魔身上的外骨骼。

而被死亡灰雾困住的暗夜三凶兽,硬抗着死亡侵袭,越来越逼近死月之塔。

既然死魔想要无差别的毁灭一切,暗夜三凶兽自然不会选择帮死魔对付楚韵和妖魔三王,它们的目标始终是死书残卷。

有趣的一幕出现了,由于死魔最大目标是阻止陈轩夺取死书残卷,因此暗夜巨猿、暗夜巨蛛和暗夜巨蛾不得不帮陈轩抵御死亡灰雾,以及死魔的骨刃攻击。

在这极短时间内,楚韵、妖魔三王、暗夜三凶兽,总共七位九转级别的强者,一起围攻死魔,终于勉强将死魔压制住。

陈轩得以毫无压力的破除最后一层封印。

只是负责保护陈轩的红霓,在死亡灰雾中抗不了太久,预计一刻钟左右就会耗尽仙元。

“红霓师伯,再坚持一会,快了!”陈轩说着,疯狂催动体内元气,冲击死月之塔中的古老封印。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转移到这个封印上。

突然之间,死月之塔陡然爆炸,封印彻底破除,死书残卷被炸上天穹。

七大九转强者的短暂联合瞬间告破,楚韵、妖魔三王、暗夜三凶兽第一时间转移目标,发动摄取之力抢夺死书残卷。

而且还在抢夺过程中互相攻击。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谁也别想得到死书残卷。

楚韵激发出去的一道剑芒,在半空中就被打散。

妖魔三王被暗夜三凶兽阻拦,齐齐发出怒骂声。

而暗夜三凶兽同样无法接近死书残卷,因为还有一头更强大的死魔不允许任何存在得到死书。

陈轩想捡漏是不可能的,这种仙王级的战斗,他别说插手,能不被波及就算不错了。

这场大战的平衡已经被打破,死魔毫无疑问是优势最大的竞争者。

刚才七大九转强者联手可以压制死魔,现在回归三方势力,各自为战,下场必定是被死魔一一击破。正如陈轩预料的那样,死魔激射出一根根巨型骨刃,首先刺伤神臂王和神瞳王,接着将暗夜巨猿和暗夜巨蛛打落数百米,只有遁速快的神翼王和暗夜巨蛾方能躲

过铺天盖地的巨刃攻击。

楚韵选择飞回陈轩身边,和红霓一起保护陈轩。

“事情恐怕已不可为,轩儿,你意欲如何?”红霓原本娇艳明媚的脸庞几乎没了血色。

陈轩星眸决然:“抢不到死书残卷,我们就算逃走,后面也无法阻止死魔毁灭空桑仙域,只有死战一条路。”

“轩儿,我尽力挡住死魔片刻,你能不能自己想办法夺取死书残卷?”楚韵看着陈轩的双眼。

“我只能全力一试。”陈轩无法给出确定回答。

楚韵点点头,重新加入战斗。

只不过短短时间,妖魔三王和暗夜三凶兽身上便有多处受伤。

眼看着再没有谁能阻止死魔伸手去抓死书残卷了,楚韵飞到死魔身前,将万妙剑匣里全部顶级仙剑召唤出来,在身前排成一列,紧接着神色肃穆念诵剑咒。

“剑斩乾坤,天渊一现!”楚韵最强剑道绝技瞬间完成施法,在她和死魔之间,一柄柄仙剑化作了一道隔绝天穹的深渊,剥离时间空间,看似相隔不到百米,实际上却是有着无数光年的距

离。

死魔的手臂想伸过这道无边无际的天渊,就得跨越亿万光年。

“轩儿,快飞上去,我只能维持天渊一瞬!”楚韵屹立天穹,仙姿绝世。早已做好准备的陈轩,立刻展开剑罡羽风翼扶摇直上,将高空中的死书残卷紧紧抓在手中!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