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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道士陈不欺 第22章 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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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家大姐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6-07-23 11:37:44 来源:源1

第22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1/2页)

过年前两三天,有个二十出头的女人找到了殷国涛,说是明天就要回老家了,今天特地想要请殷国涛去她家里吃顿便饭,以表感谢。

这女人是干嘛的?KTV里的一陪唱小妹,平常殷国涛和朋友去商K的时候、基本都是点的她,殷国涛也算是她的大客户了。

而这女的呢….也不含糊,平常殷国涛牵一下她的手、碰一下她的腿、亲个嘴什么的、她也不会抗拒,所以一来二回这两人也就熟悉了,反正就差那最后一步。

为什么这两人还没有走到那一步,那是因为这女人和殷国涛提过,希望殷国涛能给她最后一丝体面,让她觉得自己是个人,一个可以坦然面对生活的人。

殷国涛呢?单身,作为在KTV里能连续每次都点同一个小妹的男人,说他涉世未深都一点不过分,别人去KTV是寻开心的,他是来找结婚对象的。

临近年关,这陪唱小妹因为买不到回家的火车票,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到了殷国涛,哪料殷国涛听完后立马打电话给到了梁启航,梁启航干嘛的?跑出租的啊,那三教九流的朋友别太多,而且这事情最后还真的让梁启航托朋友给办成了。

这不,明天就要返程的陪酒小妹特地跑来找到殷国涛,说是想要亲手做顿饭来感谢殷国涛他这小半年的照顾。

“殷大哥,本来说好的,今天我来做饭请你吃….”

“小红啊,你忘记你殷大哥是干嘛的啦,我可是开餐馆的,再说了,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做什么饭,被油烟熏多了,女人会容易变老。”

“不会的啦殷大哥,难不成因为漂亮,女人就要一辈子都不做饭了嘛。”

“嘿!你要是嫁给我的话,还真可以一辈子不用做饭。”

“讨厌!你又消遣人家啦。”

“我说的是真的,你考虑一下,我爸妈也一直在催我结婚的事,我要是能娶到你这么漂亮的老婆,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不理你了!”

小红是和她的另外两个小姐妹一起租的屋子,由于临近年关,她的那两个小姐妹早早的就回老家了,所以殷国涛今天多少是有点心猿意马的,想着今晚说不定他倆就能水到渠成了。

“小红,你这里有没有酒,陪殷大哥喝一点。”

“有的,我这就去拿。”

简陋的出租屋里,孤男寡女喝着小酒聊着天,这气氛那是相当的微妙。

“小红啊,你知道吗?前两天我带我爸去医院看病,后来那主治医生直接把我爸给赶出了诊室,只让我一个人留在那里听结果。

我当时就感觉我爸他完了,而且我爸他在出诊室的时候,那腿明显都是抖的。”

“殷大哥,叔叔生了什么病啊?”

“什么病的都没有。”

“啊?那为什么….”

“那医生和我说,你爸废话太多了,我实在听不下去了。”

“讨厌啦,哈哈哈哈…..”

突然意识到殷国涛在和自己开玩笑,小红立马佯装生气的、用小粉拳拍打起了殷国涛的胸口,这一下,空气都暧昧了起来。

“小红。”

借着酒劲,殷国涛是一把拽住了小红的手腕,接着用他那炙热的眼神盯着一脸娇羞的小红。

“殷大哥,你弄疼我了。”

“小红,殷大哥老喜欢你了,今天你就从了殷大哥吧。”

“不要啦,我们说好的。”

“乖小红,以后殷大哥只疼你一个人,你再也不用去KTV上班了,殷大哥养你。”

“殷大哥,你不要这样子,我害怕。”

“宝贝,哥真的爱你,哥不骗你,哥给你一个家。”

“殷大哥,我不值得你爱的。”

“值得!值得!哥可喜欢你了!让哥亲一下!”

看着眼神躲闪、被自己抱在怀中的小红,殷国涛再也忍不了,直接一把撩起了小红的裙子,接着就是扒拉裙子里的裤袜和安全裤….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2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2/2页)

“殷大哥,你不要这样,我求你了。”

“宝贝,哥真的好喜欢你,哥会对你好的。”

“哥,你这样我要报警了。”

“报吧!哥今天就是死了,哥也要得到你。”

……

这不,当天晚上殷国涛就被警察给抓走了,那小红告他QJ!

看守所里,戴着口罩的梁启航和林伯就这么全神贯注的、听着殷国涛讲述着他和小红的爱恨情仇。

“老梁,我真的冤啊!我是被那婊子给坑的。”

梁启航能说什么,只能一脸茫然的看向一旁的林伯,意思很明显了,林爷这我也不懂啊,你看看怎么弄啊?

“殷国涛是吧。”

“嗯,您哪位?”

“你别管我是谁,我问你,那女应该和你提条件了吧。”

“提了,她要我拿出四十万来,这事情她就不予追究。”

“你不愿意出?”

“我凭什么给啊,我没QJ啊!那天那婊子是自愿的….”

那晚小红一开始是推三阻四的,但是真到了那一步,这女人动作别太熟练,在她面前,殷国涛都感觉自己就是个新兵蛋子。

“我就问你一个问题,你想不想出来。”

“想啊!”

“那就听我的,把那40万付了,律师也不用找了,你在给那小红道个歉,你自然就出来了。”

“什么?我给她道歉?凭什么啊!”

“凭什么?凭你管不住自己的老二!行了,多的我也不说了,我就送你一句话,好汉不吃眼前亏,别因为一口气把自己的前程给毁了。”

走出看守所后,殷国涛的爸妈第一时间就立马跑上了前。

“林律师,怎么样?”

“让你儿子把钱赔了,自然就可以出来了。”

“为啥?这还有王法吗?我们赔钱?那女人是**的….”

“唉,别嚷嚷,接下来话我只说一遍,你们自己好好琢磨…..”

法律只解决秩序问题,法律不主持正义。

要知道,法律大多数都是提倡优先调解,为的就是解决秩序问题,这个问题若是想不明白,那人生很多悲哀将会从这里产生。

曾经有这么一件事情,四个孩子把一个女孩给欺负了,最后这四名孩子中只有一名被对方起诉了,而另外三名孩子却没事。

看到这有人就要说了,是不是因为那三名孩子家里的后台比较硬啊,所以只能拿家里关系最差的那名孩子开刀当替罪羊。

其实不然,这四家人第一时间都找了各自的律师,接着仔细研究了那被欺负女孩的赔偿诉求。

(要求每家赔偿她50万元、共计赔偿两百万元的诉求。)

而这其中那三家孩子的家长所请律师给出的答案都是同意,只有被起诉的那家律师提出不能给的结论,还说这是典型的敲诈勒索,并且还一口咬定对方从事不正当职业这件事情,试图让媒体和公众去公开谴责那女孩,律师并且还让这一家人,一定要相信法律会替他们家声张正义的。

这名律师是真忘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都TMD这个时候了,你还扯那女人是做什么的,妄图用世俗的眼光,来左右审判的结果。

最后的判决结果呢,这家人律师费花了不少,换来的却是他们儿子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代价,而其他三家的孩子呢?在赔付完那女孩要求的50万金额后,各个屁事没有。

从这里又能看出一点,绝大部分情况下,法律不管过去,法律只管你当下犯罪的状态,这叫什么?这叫非溯既往原则。

当下你殷国涛就是这么一个状态,你若是认死理、觉得这就是陪酒女给自己下的套,要让公众来帮你评评理,那你就等着蹲大牢吧!

什么叫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就是你有再大的冤屈和怒火,你人先出来再说,要知道钱没了还可以再挣,前程没了,你的人生就真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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