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用户中心
搜书趣 > 灵异 > 史上最狗血重生 > 第三百三十二章 天妖示警,密谈

史上最狗血重生 第三百三十二章 天妖示警,密谈

簡繁轉換
作者:权圣贤 分类:灵异 更新时间:2024-12-16 09:54:02 来源:源1

“咻!”

忽然,树影沙沙。

相秋白瞪大了眼睛,只见一道白衣倩影循着声源指引,自破天泽方向的丛林间极速掠来。

“大半夜,鬼吼鬼叫什么?”

倩影落地掀起一片朦胧水雾,虽未得见面容,但其内传出的冷哼之声,却令枫凌大失所望。

水雾徐徐散去,女子发髻之上幽光闪烁,一对精致的金银钗率先映入众人眼帘。来人正是季笙。

“怎么,见到我很不开心吗?”

季笙撇了撇嘴,将两颗染血的魔珠扔向枫凌,无奈地道:“抱歉,还差两颗魔珠,一颗下落不明,一颗让那个胖子趁乱卷跑了!”

接住两颗魔珠,枫凌盯着其上残留的血迹,心中腾起一股不可遏制的怒火:“你……重伤了她?”

在枫凌的感知中,魔玉分身的气息十分微弱,显然季笙在抢夺魔珠之时下了狠手,即便没有危及魔玉的性命,也是令她身受重伤。

“她把魔珠看得比命还重要,燃烧修为拼死反抗,我能怎么办?”

见枫凌目光冰冷地望来,季笙情知此事做得理亏,目光下意识闪躲了一下,嘴上嘟囔道:“渣男!”

其实,季笙早有耳闻罗煞女与枫凌关系匪浅,她其实完全可以不逼出魔珠、将对方与魔珠一并带回来的,但她还是选择了以暴制暴。

“舞阳城霖目,化名相秋白!”

相秋白仿佛自来熟,先与季笙点头对视一眼,再目露疑惑地望向逐渐将怒火压制收敛的枫凌。

“枫凌师弟,我早前与罗煞女有过交手,她究竟是何人?不但使用的武器是玉清师妹的红菱鞭,为何连言谈举止也与玉清师妹神似?”

“她……”

闻言,枫凌叹息一声,抬手在二人之间布下一层隔音屏障,真假参半地将魔玉分身的来历告知了相秋白,直听得对方眼睛越来越亮。

“所以,她是由你对玉清师妹的心魔执念化形而成?”

相秋白恍然拍手,但见枫凌微笑着点头回应,他不由得暗暗咋舌这世间之大,还真是无奇不有!

“枫凌师弟,你如今已集齐了五颗魔珠,可以融合尝试一下,看看能否唤出其内隐藏的天妖传承?”

“嗯。”闻言,枫凌点头撤去隔音屏障,盘膝取出五颗魔珠,在其上布下数道法诀禁制后,逐一吞入腹中,凝神闭眼、进行融合召唤。

见状,相秋白当即一挥手,一众狼牙卫很是默契地结成阵型,将枫凌严密地护卫在阵型的中央。

化名相秋白?

“相秋白,你随我来,我有话要对你说!”见枫凌入定,季笙忸怩一声,率先往一旁的小树林遁去。

随即,相秋白低头望了手中宽剑一眼,默不作声地跟了过去。

而就在二人身影消失的瞬间,本来闭目的枫凌陡然睁开双眼,扫向二人离去的方向,眸光闪烁。

小树林,密谈……他们有什么可谈的?难道这一人一鬼,有染?

从季笙对相秋白的态度来看,二人显然是相识的,而相秋白却假装不认识,将真名以化名告之。

念及此处,枫凌也就没过多干涉这行为一反常态的一人一鬼,毕竟双方你情我愿,跟他没关系!

……

五颗魔珠在枫凌体内逐渐融合为一,化作大体犹在的传承碎片。

“枫凌、枫凌……你要小心狂刀三浪……小心力魄,速寻夜鬼王!”

一缕虚弱的残魂自传承碎片中浮现,天妖女只来得及向枫凌发出这段警示,便彻底烟消云散了。

狂刀三浪?夜鬼王?

枫凌满心阴沉,虽然因变故太快、而未能向天妖女发起追问,但关于剩余两颗魔珠下落的两副画面,却被其反馈到了识海之中。

只见,第一幅画面中:浑身浴血的王大锤身陷一处山丘,时而杵着巨锤喘息,时而抡着巨锤挥舞,逼退一众觊觎魔珠的围攻之人……

第二幅画面中:一处阴冷的山洞之中邪气萦绕,一名老者正将魔珠之内残留的天妖气息吞噬转化。

突兀,老者抬眼望着虚空发出一声冷哼,窥探之念自此破碎……

……

再说小树林间,季笙落地优雅地调转身形,与相秋白四目相对。

“枫凌跟你说了什么?那罗煞女是他的新欢吗?阿冷知道吗?”

季笙显然很关心,一连抛出三个问题。却见相秋白摇头发出一声轻叹,将魔玉的来历复述了一遍。

随即,相秋白盯着季笙道:“事实便是如此,你还要坚持报仇吗?”

“罢了,与阿冷的赌约终究是我输了,我与枫凌的恩怨也将一笔勾销!是时候跟他摊牌了……”沉默半晌,季笙如释重负般呼出一口浊气。

随后,她爱慕地望着相秋白,嫣然一笑:“不过他既然回来了……

我希望在摊牌之前,无论是以霖目之身,还是以相秋白之名……

你都要像阿冷一样,跟我立下一个赌约。我不想再独自苦等……”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