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對,不是許久不見,應該是很久不見,自從上次在國外他求婚不成狼狽離開後,明歌就再沒見他,這一轉眼,已經四年了。
嚴霄看起來更加沉穩了,一身米色休閑裝的他正在病房裡將一束白百合插在窗台的花瓶裡,戴了眼鏡的他,看起來文質彬彬的實在是人畜無害,見明歌的手術床進來,他一邊和護士們打招呼,一邊幫忙扶明歌挪到自己的病床上。
他這副樣子,完全就是以明歌的家人自居。
連那些一直關注病情的劇組人員暗暗松了口氣,和明歌在一起他們壓力好大,大家主動退避三舍,為兩人留了說話的空間。
明歌胳膊上打了麻藥,剛做完手術的她沒精神頭,更沒有心情和嚴霄搭話,見大家都出了病房,她乾脆閉上眼打算休整一會。
這一閉眼就睡了過去,再睜眼,四周昏黑,隻眼前坐了個黑色的影子。
“醒了?”嚴霄一個激靈起身,將床頭燈打開,又從地上提起保溫壺放在桌上打開為明歌盛湯,“是大骨湯,湯應該還熱著,你先喝點,有想吃的東西嗎?我讓人送來!”
明歌沒有說話,她睡足了精神,歪著頭打量嚴霄。
真奇怪,有些人消失那麽久,再出現的時候還能如此的坦然自若,他難道沒有羞恥心或者內疚心嗎,他對宿主做的那事,就不會有一絲一毫的自責痛苦嗎?
看起來衣冠楚楚文質彬彬,但分明就是個衣冠禽/獸。
“明歌,不要這樣看我!”嚴霄將明歌的床搖起,他抬手捂上明歌的眼,手還不曾碰到明歌的面頰,就在下一刻被明歌打落。
啪的一聲輕響在這寂寂黑夜裡顯得極為突兀,嚴霄的目光落在自己瞬間紅腫的手背上,半晌沒有說話。
“我已經將一部分精/子冷凍,我父母親也已經同意可以代孕!”嚴霄從自己的口袋裡掏出當年那不曾套上明歌手指的戒指在手裡摩挲,“明歌,我們可以結婚了。”
“我為什麽要嫁給你?”明歌笑,嚴霄這腦回路真搞笑,四年的時間連個電話都不曾給她打過,突然出現,第一句話就是可以和她結婚了,難不成他覺得她是在苦苦的等待他不成。
“明歌,我這四年一直在遊說我的父母,我和他們有協議不能私自找你,只要這四年的時間你還沒有嫁人也沒有男朋友,他們才會同意我來找你!”像是知道明歌心中所想,嚴霄朝明歌解釋。
他說話慢條斯理的,不僅節奏分明,且還無比誠懇真摯,讓人為他的聲音所迷惑時,亦會為他所說的話而感動。
“明歌,這四年的時間我一直在打拚,賺錢養家完全不是問題。”
“我為什麽要嫁你?”明歌面無表情,連聲音都沒了情緒。
“我會讓你幸福,過上你喜歡的日子!讓你一輩子都幸福。”嚴霄的目光略過明歌那隻被固定了的不能動彈的胳膊,眼中疼惜之意流露。
“能讓我幸福的人多了去了,我為什麽要嫁給你?”明歌笑,她笑的爽朗,就如同是與至交好友在談天說地一般,“被狗咬了一口的人,
雖然不能咬回去但也不能因為怕以後再被狗咬就嫁給狗吧,霄哥哥,你說是不是?” 她用狗來做比方,在她眼裡,那一次不過是被狗咬了麽?
他沒有再說話,事實上他也說不出話,那一聲嬌嬌俏俏的霄哥哥,分明甜的讓人心中蜜意翻滾,可如今,他隻覺得喉頭像是被什麽掐住了一般,因為她的話而升起的千言萬語,一句也說不出。
將那枚戒指重新放入口袋,他端了大骨湯在床桌上,那句我來喂你還沒有說出,明歌已經用左手拿了碗中杓子,順口對他說,“謝謝你霄哥哥!”
他看著她一杓一杓吃的優雅,哪怕左手不是她常用手,她捏著杓子的姿勢與動作也絲毫不見笨拙。
“有沒有再想吃的東西,我讓人送來!”看著她這樣埋頭專注的吃飯,嚴霄眼底的憂鬱終於散開了些,聲音也更輕柔。
“這就很好, 不用再麻煩了!”
“明歌,你是不是,是不是恨我?”他其實不忍打破這溫馨的氣氛,可是只有在不與她對視,不望著她的臉的時候,他才能將這憋在心裡的話問出來。
低頭的明歌依舊在專注吃飯,一下又一下,並沒有因為嚴霄的問話停頓或者加快速度。
“你是不是,還喜歡著寧佑璽?”嚴霄等不到答案,心底漸漸就被苦澀淹沒,失了耐心,許多話忍不住就說了出來,“寧佑璽一點都不適合你,明歌,我很後悔當時讓你和他相識,我很後悔。”
明歌吃完,抽了紙抽擦了嘴,扶著自己的胳膊緩緩半躺回床上,敷衍似的般應聲,“哦!”
“明歌,以前的事忘了好不好,以後我們重新開始,明歌,再給我一次機會……”
“我們有過以前嗎?”明歌歪頭回想,眉頭微微皺著,似乎真的在回憶著思考著以前的事,就在嚴霄看她看的入神之際,她抬眼朝嚴霄甜笑,“霄哥哥,叫你一聲哥哥,你總不能老是欺負我記憶不好來糊弄我呀,我們哪裡有什麽以前!”
“明歌,你還是恨我,為什麽不承認你恨我?”嚴霄就歎氣,內疚的聲音裡還帶著那麽點小希冀,“明歌,是不是你還在意我的感受。”
“我一直都恨你啊,這麽明顯的事情難不成還非得我說出來?”明歌詫異的挑眉,“而且我也挺在意你感受的,就比方吧,被狗咬了,總是想親眼看看那條狗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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