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歌嗤笑,走鏢這一行最忌諱的就是有人會起歪心,王二虎做這樣的事情,以後在鏢局肯定是混不下去了,不僅如此,明歌斷了他的腿,以後就算腿能有幸長好也不會是正常人的樣子,一瘸一拐那是肯定的!
鄧伊人和她的未婚夫舉行婚禮的時候明歌也去了一次,這兩人經歷的多了,感情不僅沒有變質反而更加好了,明歌真心為鄧伊人覺得高興。
高興之余又開始發愁自己的終生大事。
宿主想找個好男人嫁了,拋開宿主這個願望不提,明歌也想找個男人把自己嫁出去。
天下男人一大堆,找個合眼緣的卻有些難。
在找男人之前,明歌又回了一次家鄉,叢父叢母如今是在單獨過活,兩個人依舊是好吃懶做,叢大毛和叢小毛氣的和自己的媳婦單獨搬了出去過自己的小日子去了,大概是被明歌影響的,叢父叢母向叢大毛要銀子要糧食的時候,叢大毛不會要就給,叢大毛的媳婦也是個彪悍的,叢母來罵,反而被她給罵了回去!
鶯歌鵑歌嫁的男人都還不錯,不是懶手懶腳的人,在農村裡只要手腳勤快沒有陋習,日子還是能紅紅火火的。
因為上一世宿主最後經歷的事情,明歌這一世並沒有刻意去提攜叢家的人,不過看到叢家幾個孩子雖然日子平淡但都要比上輩子強,且也都沒有遺傳叢父叢母好吃懶做刻薄自私的習性,明歌回去的時候,他們一個個高興的簡直把明歌當了偶像一般供奉,明歌心底實在覺得感慨,宿主看到弟弟妹妹們的日子,應該會高興吧。
再次回到京城,還沒來得及物色男人,邊關有急報,明歌和大將軍一起又去了邊關。
這一次一去三年,等到了京城時候真是有種物是人非的感覺。
如今京城裡最當紅的人就要數風頭無二的探花郎王嶽,長得一表人才不說,詩詞歌賦更是信手捏來,直傾倒了一堆的官宦人家的女兒,
因為能力出眾,探花郎年紀輕輕就被皇帝委以重任,更是成了好多官員眼中的最佳女婿人選。
聽到這位探花姓王,明歌這心底總是有種不安的感覺。
皇帝又召見她。
大將軍拍了拍她的肩膀長歎,“大毛,你的好好把握這次機會,男兒有幾個十年,你能力出眾,又精通戰術,實在是個難得的將軍料,也不知那位是怎麽想的,這麽多年了,我與他說了你許多的好話,才總算要見一見你,大毛你可得穩住啊,見了陛下別發抖,別胡亂說話,陛下他最討厭油嘴滑舌的人,幸好你不是這樣的,但是陛下更討厭一棒子打不出一個字的人,你可別一味保持沉默……”
大將軍在明歌耳邊嘮嘮叨叨無數遍,明歌總算得以脫身。
她是女人的事情或許是有皇帝在暗中插手,這十多年並沒有被任何人發覺,就連身邊最器重信任她的大將軍也從不曾想過她會是個女子。
但明歌並不覺得這個皇帝會真是十年如一日從一直在忽略她!
與十年前相比,皇帝倒是更加成熟了,一個眼神一句話都有著睥睨天下的氣勢,這大概就是上位者,永遠都不可能收斂光芒,反而隨著時間推移,會越來越有掌控天下般的氣勢。
這一次的會面是在一處亭子裡,裡面已經擺酒席,皇帝的對面放著坐墩,亭子四面輕紗飄揚,亭子三面環水,水上荷花正盛,上坐的皇帝一身明黃便服,頭戴金冠,坐在這麽一處風景宜人之地,也不知是風景襯托了他的氣勢,還是他為風景增添了色彩。
“參見陛下!”
“坐!”陛下拿了酒為明歌倒了一杯。
明歌忙彎腰低頭雙手去接。
“抬起頭!”
“是!”說著是,可頭也不過是微微抬起。
“脖子斷了嗎,抬頭!”
明歌忙仰起頭。
酒杯卻並沒有遞在明歌的手上,“你剛剛在打量朕?”
“陛下龍顏天威,卑職一時被震懾才會失態!”
“那麽遠的距離,你能瞧出什麽,朕賞你半盞茶的時間近距離的瞧朕!”
明歌……
哪裡有這樣的賞賜,明歌穩著心神要去跪拜,“謝陛下賞!”
胳膊卻被皇帝扶了住,“看吧,只有半盞茶的時間!”
明歌雖然只見過皇帝一面,可也知道這個皇帝不管是人品還是能力,算是這個位面有史以來難得的明君,不管是對外還是對內,他的政績與目共睹,本來還對他滿滿的全是佩服,畢竟當皇帝這種事一個不小心協調不好就是千古罵名,可在他這三言兩語之下明歌這一腔的佩服全變成了無語!
盯著這樣一個男人發花癡, 這種事明歌實在乾不來,她的目光雖然望著男人,思緒卻在漂移!
“都說朕的眼睛好看!”
“陛下的眼睛的確好看!”
“朕的眉毛也不錯!”
“陛下的眉毛的確好看!”
“朕的鼻子怎麽樣?”
“陛下的鼻子好看!”
“原來愛卿這麽喜歡朕啊!”
明歌嚇的一個激靈跪伏在地,“不敢,天下眾人無一不喜歡陛下,卑職往日裡走在街上,經常可以聽到周圍百姓誇讚仰慕陛下。”
這話倒不是在說謊,明歌說的真摯,本來以為皇帝還高興才是,或者還會問她那些百姓是怎麽誇他的,卻不曾想頭頂上的聲音冷冷的說,“朕讓你跪下了嗎,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