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沒有嗅到葉子身上追蹤粉末的氣味。
仿佛只有這數百名剛剛加入白骨營的新晉勇士,單獨埋伏在這片熱氣騰騰的叢林裡。
“葉子他們,會不會在別的地方,執行別的伏擊任務?”
冰風暴蟄伏在孟超身邊,整個人完全陷入腐臭的泥漿裡,就連浮出水面的面孔,也變成黑黢黢一片。
唯有雙眼,依舊放射著冰錐般的凌厲。
她的嘴唇,貌似紋絲不動。
聲線卻在靈能的聚攏下,精確傳遞到孟超的耳道裡。
“不會的。”
孟超如同一截朽木,在泥漿中默默思索了很久,這才微微抬頭,沉聲道,“這是一次規模極大,至關重要的伏擊戰,如果我沒猜錯的話,白骨營必將傾巢而出,包括葉子在內的所有人都會參戰,我們只要提高警惕,耐心等待就好!”
“是嗎?”
冰風暴再次被他勾起了好奇心,“你怎麽知道,這場伏擊戰的規模極大,重要性極高?要知道,救援百刃城的援軍,遠遠不止一路,而我們身邊,只有數百名剛剛加入白骨營,連古夢聖女的面都沒見過的新晉勇士而已。”
“問題就在這裡。”
孟超反問,“你不覺得,僅僅一名軍官,帶領著一批剛剛加入白骨營,互相都不熟悉,甚至連他都叫不出名字的士兵,長途奔襲,來打一場伏擊戰,實在太冒失了嗎?
“是,有資格入選白骨營的,全都是百裡挑一的勇士,經過昨晚的‘鼠神祝福’,各項殺戮技巧,也都掌握得十分嫻熟。
“但伏擊戰,實在是對士兵的戰術素養和紀律性,要求最高的一種戰鬥形式。
“我們身邊的鼠民勇士們,勇則勇矣,卻缺乏在高度專注和安靜的前提下,紋絲不動地趴上一天甚至兩天的能力。
“這種能力,需要長年累月的嚴酷訓練,才能慢慢培養出來。
“而我們的對手,又是圖蘭澤最厲害的偷襲專家之一,這些狼崽子的警惕性,搞不好比獅人和虎人都要高。
“試問,這樣倉促成軍的伏擊部隊,怎麽可能逮住訓練有素的狼族精銳?
“就算我們乍一看埋伏得再好都沒用,恐怕狼族指揮官,遠遠就能通過叢林上空驚鳥的飛行軌跡,還有叢林中的蟲鳴,發現有大隊人馬埋伏在這裡。
“對方心生警惕,繞道而行,還算是我們的幸運。
“怕就怕對方將計就計,裝作不知道我們埋伏在這裡,其實,卻從意想不到的方向衝出來,殺我們一個措手不及!”
冰風暴微微一怔,心思電轉之後,也發現更多疑點。
“有道理,白骨營只派了寥寥可數的幾名軍官和祭司,來接收我們這支隊伍,連大家的名字都沒問清楚,就把我們帶到這裡,這實在有些不對勁。
“按理說,想要發揮出這些新晉勇士的最強戰鬥力,至少應該配屬一批作戰經驗豐富的基層軍官,伍長和什長,將整支戰隊的骨架拉起來。
“哪有這樣,將我們隨隨便便往叢林中一丟,除了簡單粗暴的命令之外,什麽戰術都不布置,布置了也落實不下去,這怎麽可能打勝仗呢?”
“或許,對方根本沒想過,要依靠我們來打勝仗。”
孟超道,“對方非常清楚,就憑我們這批倉促成軍的新晉勇士,哪怕多訓練三五七天,再配上精明強乾的伍長和什長,將戰術意圖貫徹到每一名士兵的腦袋裡,也不可能殲滅來援之敵。”
冰風暴愣了一下。
“那麽,將我們部署在這裡的用意是什麽呢?”她皺眉問道。
“我們是誘餌。”
孟超眯起眼睛,目光猶如看不見的射線,不斷掃描周圍環境,不放過每一口貌似平靜的水潭,以及每一株過分鮮豔的花花草草。
“如你所見,這裡是百刃城西部的十幾座城池,馳援百刃城的必經之路,是最理想的伏擊戰場——這一點,無論大角軍團還是狼族戰團都心知肚明。”
孟超繼續道,“叢林旁邊犬牙交錯的石林,固然危機四伏,極不利於援軍的穿行,但這片叢林,也遠遠不是什麽大道通途,同樣有無數個角落,能夠悄無聲息地埋伏上千名悍不畏死的勇士。
“如果我是狼族援軍的指揮官。
“就算我舍棄石林,選擇從叢林中間穿行。
“也不可能放松絲毫警惕,相信伏兵只會傻乎乎等在石林裡。
“所以說,無論大角軍團選擇我們這些剛剛加入白骨營的新晉勇士,還是白骨營中耗費無數資源,精心調製了數年的老兵,來執行伏擊任務,十有**,都會被狼族援軍發現。
“思來想去,如果讓我來策劃這場伏擊戰的話,我能想到的辦法,也只能是主動安排一批誘餌,讓狼族援軍發現並且擊潰,才能最大限度,降低狼族援軍的警惕了。”
“我們是……誘餌?”冰風暴的眼底,冰錐不斷生長,越來越堅硬和鋒利。
“沒錯,就像部署哨卡的關鍵,就是明暗結合,部分哨兵部署在明處的同時,一定要在暗處部署更加厲害的手段,我相信,除了我們之外,這片叢林的周圍,一定還部署著另一支更加強大的伏兵——那才是真正的白骨營精銳,古夢聖女親自打造的撒手鐧。”
孟超道,“剛才我說,一旦狼族援軍的指揮官發現我們的存在,他有兩個選擇,要麽繞道而行,要麽將計就計。
“但因為狼族上下都承擔不起‘百刃城失陷’的責任,哪怕陷落之後再奪回來,都會令整個狼族成為圖蘭史詩中的千年笑柄,畢竟,攻克百刃城的可是卑賤而羸弱的鼠民,即便讓繪製著骷髏鼠圖案的戰旗,在百刃城樓上飄揚哪怕一眨眼的時間,對狼族而言,都是滔滔血海都洗刷不盡的恥辱,而獅虎二族也一定會趁機發難,進一步削弱狼族的勢力。
“狼族援軍不敢冒險。
“他們比我們更需要時間。
“除了眼前這條必經之路,繞道而行的話,就要繞過整條山脈,起碼浪費三到五天。
“三到五天,誰知道鋪天蓋地的鼠民狂潮,是否會攻陷百刃城,將狼族的榮耀撕個粉碎,踐踏到地獄裡?
“所以,明知叢林中有伏兵,狼族指揮官也只能選擇‘偏向虎山行’,試圖殲滅大角軍團部署在叢林中的所有兵力,以便將這條必經之路,牢牢掌控在自己手裡。
“我們這支伏兵存在的用意,就是讓狼族指揮官錯估伏兵的規模和戰鬥力,同時也暴露出狼族援軍的全部實力,甚至,在最理想的狀態下,我們這些剛剛得到‘鼠神祝福’的新晉勇士,能在生死之間爆發出驚人的戰鬥力,就像是這口粘稠而腐臭的沼澤一樣,牢牢束縛住狼族援軍的爪牙和手腳。
“這樣,當真正的伏兵出現時,才有可能以最犀利的兵鋒,瞬間割斷狼族援軍的喉嚨!”
冰風暴在心底嘖嘖驚歎。
思索了好一會兒,才道:“可是,你怎麽知道這場伏擊戰的規模極大,又至關重要呢?”
“這當然是因為, 我們這塊‘誘餌’的價值,實在太高了。”
孟超道,“如果是一般的誘敵之計,隨便遴選一批炮灰就能執行,反正從四面八方源源不斷投奔大角軍團的鼠民有的是,沒必要精挑細選這麽多悍不畏死的勇士,還耗費大量資源,在我們的腦域中,灌入那麽多的殺戮技巧。
“畢竟,無論伏擊戰的勝負如何,充當誘餌的部隊,必將遭到最慘烈的打擊,搞不好是要全軍覆沒的。
“除非,白骨營想要伏擊的這支狼族援軍,擁有極其強悍的戰鬥力,普通炮灰根本不可能抵擋住他們,瞬間就會被他們擊穿。
“只有身經百戰,凶悍絕倫的勇士,才有可能稍稍遲滯他們的腳步,干擾他們的判斷。
“而想要捕捉這樣一支強悍無比的狼族援軍,白骨營不傾巢而出的話,是根本不可能成功的。
“所以,閉上眼睛,養精蓄銳吧,我們即將迎來無比慘烈的激戰,希望葉子足夠幸運,能在我們找到他之前,保住自己的小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