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哦。”王氏應了一聲,領了她回家。
顧茵進了堂屋才發現桌上的吃食都沒動,一家子都在等著她,她歉然道:“當時也不知道會這麽晚,下回我晚回來了,你們先吃,別等我。”
顧野搶著道:“沒事,我不餓。”
武安道:“對,我也不餓。”
說完肚子兩個小家夥的肚子就不約而同的咕咕叫起來。
顧茵失笑,一人揉了他們一把。
一家子用過夕食,王氏燒了熱水打發了兩個孩子去沐浴,猶豫再三她還是開口問道:“你協助查案怎樣了?”
這事兒本來顧茵就沒準備瞞著她,就算王氏不問,也是要說的。
婆媳倆說起了話,武安和顧野兩個雖然並不很清楚最近發生的事,但孩子是能察覺到大人的情緒的。洗完澡兩個小家夥都沒去打擾她們,很自覺地自己上炕睡覺了。
王氏這次沒哭,她隻咬牙恨道:“這兩個畜生再不是我娘家人,我隻當我大哥二哥當年和爹娘一起遭難死了!明天我跟著你一起去聽,我要親眼看著他們被繩之以法!”
說著王氏又不確定地問顧茵說:“他們明天能伏法嗎?”
這個顧茵也不敢打包票,關捕頭他們從大房那兩兄弟問清了匪徒的打扮和特點,借著夜色怎麽也能裝出個七八分。而且根據科學統計,凌晨兩三點是人意志力最薄弱、也是深度睡眠的時候。只要王大貴的意志力沒強到逆天的程度,在那種時候是不太可能保持清醒的。但凡他嘴裡透出一句,就算是不打自招了。
“明天咱們再去聽聽就是,娘放心,就算今日不成,有縣太爺和關捕頭在,他們認罪伏法都是早晚的事。”
到了第二天,縣衙裡又升堂。
這次的案子牽涉到了富戶之家的家產之爭,叔侄間雇凶劫財害命,已經不足以用精彩兩個字來形容,簡直比戲文裡編的故事還曲折離奇。
縣衙的門檻都快讓人踏破了。
若不是王氏和顧茵算是原告苦主,怕是連個聽審的位置都排不上。
王大貴到了公堂之上,竟還以當時沒睡醒,腦子發懵所以說胡話來辯駁。
這理由連三歲小兒都不會相信,縣太爺根本不理他,不認是吧,先吃頓殺威棍,再蹲大牢去吧,先把牢裡那些家夥什都過一遍。
平常審犯人的時候,縣太爺當然不會用這種刑訊逼供手段,對著這種反覆無常的小人自然沒必要留情面。
王大貴被拖到一邊打板子的時候,鄒氏又被帶到堂上。
王大貴痛叫得越厲害,鄒氏的臉便又白上一分。
王大貴一直自覺謹慎,做見不得光的事親力親為,自詡沒有人證物證。
但是他漏了鄒氏,鄒氏對他的事情一清二楚,其實就是最好的人證。
擱平時,鄒氏作為一個聰明人,當然不會指認自己夫君,說不定還會散盡家財為王大貴奔走。
但當時李捕頭裝成九連寨的人的時候,她就躺在王大貴邊上,聽他親口承認了。
大勢已去,越是聰明的人越知道趨利避害。
不等用刑,鄒氏一五一十的就把事情全交代了。
擱現代,她這叫從犯專做汙點證人。在古代沒有這個說法,但是轉作證人一樣可以獲得減刑。
王大貴至死也想不到,他精明一生,兜兜轉轉還是敗在了他最看不起的女子手上。
這案子委實駭人聽聞,第二天府城就來人了,說知府大人看到縣太爺呈上去的卷宗了,要把人都帶到府城去審。
平時縣太爺遞上去公函,知府能在一個月內給回復都算是給面子了。
這次動作這麽快,自然是聽說這案子鬧大了,而且其中錯綜複雜的部分都已經理清楚,只差犯人招供畫押和判決結案了,這等於是白送的政績,他自然得上趕著。
於是這案子立刻被移交到府城去,知府主審,縣太爺和關捕頭押解王家一干涉案人員去協審。
王氏其實還是很想知道後續發展的,但案子不在本地,府城主審的又是王大貴勾結流匪的事,這就和她無甚關系,不能作為原告苦主去聽審了。
顧茵也心系這案子,但確實路途遙遠,她們兩個女子跟著去的話,無形中給關捕頭添麻煩。
而且案子鬧到現在這般,已經不是她們普通百姓能插手的了,最後便決定還留在寒山鎮聽消息。
出發前,關捕頭特地來了一趟,讓他們別擔心,說這案子必然會審出個結果來。
他是公家人,比顧茵她們都懂裡頭的道道,這話也等於給她們吃了個定心丸。
翌日一早,王家一乾人等被押解出了寒山鎮。
天不亮百姓們都等在城門口看熱鬧了,爛菜葉子、臭雞蛋不要錢似的往王家兩對老夫妻身上砸,還有提著泔水桶去的,都提桶準備潑過去了,看到旁邊的關捕頭和縣太爺,又連忙停了手。
這個時候顧茵和王氏也起身了,起身才發現顧野不在家。
想著這孩子多半是看熱鬧去了,婆媳倆也沒多想,照常乾活擺攤。
如今碼頭上又恢復了從前的模樣,只顧茵和王氏一家“文老太爺粥”,生意不只是恢復了從前火爆的程度,而是更上了一層樓。
和人一打聽,外頭人聽說了寒山鎮發生了一件大案,但又不知就裡,以訛傳訛,不過幾天就已經傳成這“文老太爺粥”太過美味,惹起了同行嫉妒,不惜雇凶殺人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