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蜜,快來,媽媽給你看個好東西。”陳玉鳳從兜裡掏出張照片來。
“什麽好東西呀媽媽,先告訴我我才來。”蜜蜜說。
怕媽媽又是哄她,抓住了就給一通胖揍,不見兔子可不能撒鷹。
小女孩躲在一叢怒放的大麗花後面,兩隻眼睛明明亮,一臉好奇。
陳玉鳳掏出照片說:“給你看你爸爸的照片喔。”
蜜蜜從小就聽說她有個軍人爸爸,是鎮上游泳最快,爬樹最快的人,當然,她也看過爸爸穿著軍裝的照片,看起來凶巴巴的,很不好惹。經常看照片,倒不是蜜蜜想爸爸,而是她想等爸爸回來,就跟爸爸比一比,看誰遊游泳更快,爬樹更高。
但一聽又是照片,她要跑了:“不看。”看太多,不新鮮了。
“這是張新的,你從來沒看過,爸爸騎大驢喲。”陳玉鳳連忙說。
蜜蜜還在花圃裡藏著,陳母懷裡的甜甜睜開眼睛,搶過照片一看,頓時來了句:“媽媽,你說要我爸爸是照片上這隻驢,該多好啊?”
陳玉鳳一驚,陳母也是一驚,但看看照片,倆人頓時笑了起來。
這張照片是韓超15歲那年,抓住了一頭總是偷偷跑到田裡偷玉米,偷豆子,毀壞菜地,還咬人的野驢,鎮政府為了嘉獎他才拍的。
照片上韓超騎著一頭野驢,冷目望著鏡頭。
他胯下的野驢不論氣勢還是神態,都比韓超可愛多了。
照片成功吸引了蜜蜜,小丫頭兩隻大眼睛一眨不眨,看入迷了。
趁著這功夫,陳玉鳳拿繩子一邊拴蜜蜜腰上,一邊拴自己腰上,這才算把閨女抓到手了。
陳母送女兒出門,又說:“等韓超來了你就隨軍,進城後去找找你爸。也不知道他如今是活著,還是死了。”
說起知青爹,這也是一個陳玉鳳下定決心要去首都的原因。
陳父當初走的時候帶走了陳母好幾件家當,都是她娘家流傳下來的古玩,陳母后來寫信索要過多回,陳父一直含糊其辭,一開始說自己丟了,後來又說他給捐出去了。
陳母一農村女人,就算想問個究竟,連丈夫住在哪兒都不知道,這事兒也就這麽罷了。
但陳玉鳳通過書卻知道,她爸目前就住在軍區附近。
她這趟只要上了首都,就能見到他。
*
轉眼又是兩天。
再說蘇紅,一邊關注著韓超歸來的消息,另一邊,已經聽說齊彩鈴相親相的是個軍官了,這下,齊彩鈴不就又比過陳玉鳳了嘛,所以她比齊彩鈴還高興,專門跑酒坊去問:“彩鈴,你真相了個軍官?”
“嫂子,我和張團長已經達成共識,準備要結婚了。”齊彩鈴說。
蘇紅一聲歎:“要是個團長,你肯定要隨軍吧。我家玉鳳也想隨軍,但我不想讓她走,怎辦?”
話說,齊彩鈴作為作者,寫書的時候只顧及塑造女主的幸福,沒想別的。
按劇情,陳玉鳳要到兩年後才隨軍,一進城就是她的對照組,生了倆閨女是她的原罪,再加上她沒文化,沒見識,都還有些別有用心的人欺負她,她就會慢慢黑化,變成一個可憐可悲又可恨的女人。
她是軍嫂之花,陳玉鳳卻是軍嫂笑話。
雖說只是紙片人,但身為作者的齊彩鈴也覺得她很悲慘。
而陳玉鳳要想不黑化,安穩一生,最好的選擇是默默無聞,一輩子呆在桂花鎮。
這樣一想,她說:“嫂子,玉鳳生了倆閨女,在鎮上都抬不起頭,更何況城裡?”
這話正合蘇紅的心思,兩手一拍,她說:“是這個道理,她要呆在農村,伺候著我婆婆,我婆婆舒心,韓超也會當她是個賢妻,以後把蜜蜜送人,再生個兒子,她才算挺胸抬頭,真是腦門給驢踢了,她才想著進城。”
“那嫂子可要多勸勸,千萬不要讓玉鳳進城。”齊彩鈴說。
蘇紅眼珠一轉,已經有法子了。
轉眼又是一天,今兒已經初九了,昨天韓超沒回來,那就該是今天了。
今兒依舊是個大晴天,早起陳玉鳳就把被褥都拿出來曬了,順帶把她和孩子們的衣服都洗了,這會兒夕陽西下,衣服和被窩曬的乾燥溫暖,滿是陽光的味道,她替自己燙了件前陣子才做的花襯衣,給倆閨女也換上了新衣服。
哪怕男人是個惡霸,畢竟七年戰場,陳玉鳳也該打扮自己,穿漂亮點迎接他。
飯也準備的很豐盛,為防倆閨女等不得爸爸要餓,又扯了幾根苞米葉,拿糯米、玉米粉和了,捏了幾個苞米粑給她們填肚子。
此刻她在疊床單,甜甜從罐頭瓶裡倒出一撮白糖來,乖乖的坐在石凳上吃苞米粑。
頑皮的蜜蜜依舊被媽媽綁在腰上,她走一步拽一下,蜜蜜為了吃糖,就得拽陳玉鳳往後退。
雖說只有娘兒仨,但院裡熱鬧的,就像街上的混混們在跳迪斯科。
門外腳步沉沉,院門咯吱一響,來的是大哥韓峰和他的小兒子韓明。
韓峰隨他爹的性格,軟綿綿的,但韓父一喝醉就喜歡打老婆,總把王果果打的哇哇叫。
韓峰因為從不喝酒,所以不打老婆,在鎮上算個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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