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街殺人事件 第十回》(續)
芳賀開車從草津溫泉街出來,過了約二十分鐘後停下。沒鋪柏油的道路旁是一棟白色建築物,後面緊鄰樹林,四周僅此一戶民宅。
「根據推理,逸見應該在這裏。」芳賀下車,抬頭看著屋頂說。
「不知道該從哪裏進去。」靜香左右張望。
「當然是從玄關嘍。」芳賀邁開腳步,又旋即佇足,再度盯著建築物。
「真奇怪,玄關在哪?」
「我也很納悶。」靜香應道。
仔細一看,這是棟怪異的建築物。整座房子以白牆包覆,沒有大門,只有一扇小窗戶。
芳賀將車開到唯一的窗戶下方,站上汽車前蓋透過小窗戶窺視屋內。裏面一片漆黑,但仔細一看,有人倒在黑暗之中。
「喂!」他出聲呼喊,對方卻完全沒反應。
芳賀思考著有甚麼辦法能由窗戶進入屋內。然而,窗戶大小僅三十公分左右,人根本鑽不過去。
「有人在裏頭,我們救他出來吧。」芳賀對靜香說。
「怎麼救?」
「包在我身上。」
芳賀一上車便不加思索地倒退,然後將車頭對準建築物全力踩下油門。
隨著一聲巨響,芳賀受到強烈的衝擊。車頭整個凹陷,而那面牆也搖搖欲墜。
芳賀再次倒車衝撞建築物。牆壁這回完全倒塌,那裏似乎是浴室。
(為了描寫這個場景,必須破壞浴室和汽車做實驗。將兩者的修理費列入工作經費。)
「啊,康正先生。」靜香叫道。
逸見康正面無血色的倒在浴室裏。芳賀摸了摸他的脈搏,他不可能再睜開眼了。
「他死了。」芳賀低聲道。
靜香放聲大哭。
芳賀檢查逸見的屍身,發現他的後腦勺出血,似乎遭人以甚麼東西毆打過。
芳賀環顧四周,白底上描繪著鮮艷圖案的古伊萬里陶壺映入眼簾。
「看來這就是凶器。」芳賀說。(為了描寫古伊萬里陶壺,購入骨董數件做為參考資料。將購買費列入工作經費。)
「這太過分了。」靜香哭腫了雙眼,瞪著陶壺。淚水模糊了眼影,在臉頰上留下兩道藍色淚痕。這種眼影是今年的流行色,女性通常會連玫瑰色口紅一起購買。(為了描寫這個場景,購入化妝品十餘件做為參考資料。將購買費列入工作經費。)
「總之我們報警吧。」芳賀再度發動引擎,但汽車似乎因剛才的撞擊故障了,完全發不動。
「傷腦筋,現在不是拋錨的時候。」
「我們攔車吧。」
靜香站在路肩,微微拉高迷你裙,擺出撩人的姿勢攔車,卻沒任何車輛肯停。
「怎麼可能有這種事。」靜香氣得牙齒嘎吱作響。(練習讓牙齒發出聲音時,弄壞了假牙。列入工作經費。)
不久,一輛車停下了,駕駛卻是位女性。
「妳那副德行是攔不到車的。」女駕駛說。
「哎呀,沒禮貌!」靜香發火了。
「我載妳一程吧,上車。」
幸好靜香攔下了那輛車,且對方願意載,於是芳賀也一同上車。
「請到警察局。」他說。
「待會再說,總之你們先跟我來。」女駕駛應道。
對方載芳賀和靜香到美容沙龍。
「來,這裏能讓人變美喔。」
芳賀和靜香被迫躺在床上,原來女駕駛是著名美容店的老闆。美容小姐在兩人全身塗上乳液按摩。(將美容費用列入工作經費。)
離開沙龍店後,兩人前往警察局。
他們帶著警察回到現場,只見剛才那棟白色建築物燒了起來。
「糟糕!」芳賀叫道。「犯人趁我們不在的這段時間縱火。」
他們馬上聯絡消防署。過沒多久,消防車便趕來滅火,但建築物已燒掉了一大半。
芳賀清查燒毀的殘跡,卻怎麼也找不到逸見的屍體。
「真奇怪,他的屍體哪兒去了呢?」芳賀低喃。
他在殘跡中找到幾樣物品。首先是五件燒成灰燼的女用和服,其中一件是大島綢。每一件都炭化了。(購入和服五件,燃燒實驗。將和服購買費用列入工作經費。)
接著找到的珍珠項鏈和一克拉鑽戒也燒成炭了。(同樣將項鏈和鑽戒購買費用列入工作經費。)
「還找到甚麼其他的嗎?」芳賀詢問繼續調查殘跡的刑警與搜查員。
「被害者似乎在這裏生活了幾天。」刑警說,「留下一些像食物的東西。」
「有些甚麼東西?」
「嗯……」搜查員回答,「牛肉、葱、豆腐、蒟蒻絲、雞蛋……」(為瞭解這些食品燃燒後的狀態而進行實驗。材料費用列入工作經費。)
※※※
二月二十日,我請濱崎代為報稅。
我使用蠻幹的手法,成功生出了龐大的必需經費。如此一來,儘管收入高於往年,稅金應該還是會回到我手中。我們舉杯慶賀,高呼三聲萬歲。
但三月二十日時,稅務署找我過去一趟,要求我提出必需經費的明細表。
我一併提交了〈冰街殺人事件 第十回〉的原稿影本,可是除了少數款項外,大部份經費稅務署都不予承認。
最後,稅務署要求我繳交巨額稅金。
我和妻束手無策。
到現在我還是一籌莫展。
自從寫出〈冰街殺人事件 第十回〉後,再沒有出版社來邀稿。
《冰街殺人事件》的連載也喊停了。
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