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宁和乔君贤等岳宝华打了长途电话,一起出门去故宫,岳宝华说起港城的事,阿松看着电视台轮番播出,宝华楼吃出胶布的新闻已经快急哭了。
“华叔,我打个电话回去,让他们停播这个新闻。”
“哇哦!”岳宁惊叹,“一个电话就能停播新闻?”
这乔君贤放在上辈子,那是分分钟能压热搜,全网删帖的小说霸总啊?不像她这个现实里霸总那么Low,最多在网上跟那些黑子互喷。
“乔家大姑太太是港城电视报业大亨蔡家的长媳。”岳宝华说,“不过这事还是......”
“要麻烦的。”岳宁立刻打断爷爷的话,她转过头去跟乔君贤说,“这真是我瞌睡你递上枕头,不用停播,让他播。我已经做了铺垫……………”
听到让岳宝华去指责,砸胜华楼,乔君贤有些担心地看着岳宝华:“华叔做不大出来吧?”
岳宁往爷爷看去,爷爷的气质都不像,她说:“也是哦!那我来吧!吵架打架我挺在行的。”
吵架打架在行是个什么光彩的事吗?
到了故宫门口才知道今天来得不太巧,故宫有重要的外事活动,这个时段不对外开放,可惜了!
他们有些失望地要往回去,一个过路的大爷热情地说:“要不去后边的景山公园,以前就是皇帝的御花园。还能看到崇祯皇帝上吊的歪脖子树。到顶上,整个北京城都能看到。”
大爷给他们指了方向,岳宁谢过大爷,三人一起去景山公园。
乔君贤有照相机,岳宁在歪脖子树下打卡。
今天天气不算炎热,景山对岳宁来说一点儿都不高,但是岳宝华的腿静脉曲张,这点高度也很累人。
岳宁陪着爷爷坐一会儿,走一会儿,总算到了万春亭,站在这个位置红墙黄瓦皇家气派的紫禁城尽收眼底,也不枉岳宝华这一身汗。
岳宝华是真累了,他找了长椅坐下歇歇脚。
“岳宁,过来!“
乔君贤招手,岳宁跑过去,乔君贤指着前面的白塔:“这个角度,怎么样?“
远处山峦横卧,白塔居其间,岳宁赞:“漂亮。”
她手里被塞了照相机,她一直以为摄影发烧友会把照相机当成老婆不让别人碰,这个乔君贤是个例外,特别大方,照相机塞给她玩。
刚开始他还会帮她调好,现在索性让她自己调了,岳宁调好了,让他看:“这样行吗?”
“可以。”
坐在长椅上的岳宝华,看着凑在一起的两颗脑袋,他是欲言又止之后再欲言,他真的有话要跟宁宁说,不说只怕是今晚都睡不着觉了。
乔老板在港城有广结善缘,礼贤下士的好名声,这也不是虚名,就像这次伸手帮自己,那是尽心尽力。
可细想一下,且不说如今港城的这些豪门公子,一个个都不愿意过早结婚,乔君贤的大哥乔君诺已经三十出头,换了四五任女友,也没见有结婚的迹象,就算是这乔君贤愿意结婚。与乔家联姻的不是本城豪门就是南洋富商,他们这种小富之家
实在高攀不起。
“爷爷。”岳宁喊。
岳宝华回神,岳宁招手:“我们祖孙俩拍张照片。”
岳宝华走了过去,被孙女抱着胳膊,祖孙俩依偎在一起,乔君贤按下了快门。
乔君贤收了相机:“差不多了,我爷爷下午三点多的火车到,他也快进宾馆了,我们回了?”
“走。”
到山下,有个小卖部,乔君贤问:“渴了吧?喝汽水?”
岳宁却看上了小饭桌上摆放的一杯杯用玻璃杯装的酸梅汤,大约是为了避免苍蝇盘旋,杯子上盖了一片片四方的玻璃,她说:“有冰镇酸梅汤,喝这个,咱们南方喝凉茶消暑,北方就是酸梅汤。”
“好啊!华叔,您呢?”
“我也喝酸梅汤。”
三人来了三杯酸梅汤,岳宁喝了一口酸梅汤:“好喝。”
“那当然好喝了,酸梅汤是清宫御用饮品,当年慈禧那个老女人就喜欢喝酸梅汤,民间也喜欢上了,就有“铜碗声声街里唤,一瓯冰水和梅汤’,景山公园是什么地方,那是皇宫后......”小卖部的售货员是个三十多年的男子,特别能侃。
岳宁一杯酸梅汤下肚,这位大哥还在讲古,她放下玻璃杯:“大哥,我纠正一下,酸梅汤可比慈禧那个老女人老多了。据传是满人进关后,依旧爱吃肉,所以胖子特别多,乾隆皇帝一看不行,就让人研制出了这么一个方子,乌梅去油解?,桂花
温肺化饮,甘草泻火解毒,润肺祛痰,山楂消食化积、行气散瘀,再加上冰糖一起熬制,成了你这个酸梅汤。你说的那句诗是嘉庆年间的进士郝懿行写的。”
“姑娘,你可真有文化。我这是遇到高人了?”
岳宁笑:“喜欢吃,也喜欢研究吃而已。大哥,再见!”
“常来啊!”大哥说道。
“有机会还来。”
乔君贤等岳宁回头,说:“就连那句诗是谁写的,都知道?”
乔君贤说出了岳宝华的心声,孩子怎么能懂这么多?
“你知道我以后想干什么?”岳宁问乔君贤。
乔君贤仔细想了想:“以你对做菜的钻研,而且华叔刚好有酒楼,你当然是做酒楼老板。”
“对啊!那我会开那种类型的酒楼呢?”岳宁又问,“是像爷爷这样遵循传统,酒香不怕巷子深,甚至把这条巷子都做出名气的酒楼呢?还是开在高楼大厦里,像咱们住的宾馆里那样高档餐厅?“
乔君贤认真地说:“你这个年纪,有这个天赋,做高档餐厅不成问题。我爷爷本来就建议华叔去铜锣湾开店,你要真这么想,回了港城,可以考虑。我以后想吃饭就方便了。”
岳宁嘿嘿一笑:“你陷入我二选一的陷阱了!两者都不是,我去了港城,先要做的是爷爷的孙女,我只是帮爷爷一起做生意,我会把精力放在读书上,我要上大学。我莫伯伯是博士,港城的大学也有吧?”
她从开酒楼跳到读书上,乔君贤一下子没反应过来,他只顺着她的话说:“大学毕业可以拿学士学位,上去还有硕士,然后是博士。你莫伯伯,就是那个教你读书的?”
“对。他下放改造,跟我们父女俩住一起。”岳宁继续问,“港城都读博士吗?”
这几天接触下来,乔君贤一直感觉岳宁的思维跟他们这群在海外接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没什么区别,这个问题让他发现原来她有些地方真的一点概念都没有。
“怎么可能?不要说上了年纪这一辈,就是普通人家的年轻一代,大多读到中学,都要出来打工赚钱养家。别说是博士了,就是副学士都不多的。”
岳宁若有所思地点头:“那么你们呢?就是你们这种有钱人家的孩子,会读到什么程度?还有读什么专业在港城赚钱多,地位高?”
“有钱人家的孩子一般都是去英美留学,拿学士学位就好了,好一点的,比如我就是拿商科硕士。最赚钱?经济商科、法和医。”乔君贤回答她。
“如果学了经济,工作好找吗?薪水高吗?未来发展好吗?”岳宁一连串地问出问题。
岳宝华刚刚还高兴孩子要读书,现在他听不懂了,难道说她在跟乔君贤的接触中,认为做厨师配不上乔君贤,所以萌生了要读书,要提高地位的想法?
他问:“宁宁,你不是想做厨师吗?”
乔君贤高兴了:“你要是学了经济,就跟我做呗!我开厂,你给我管厂。薪水给够,年底还有花红。”
“我要做厨师,我要做酒楼老板。肯定是跟我爷爷做。我就是问你,经济商科之类出来普遍赚得如何?社会地位怎么样?”
乔君贤点头:“多,就算是本城大学毕业的,薪水不差,年底还有花红。普通人一两千薪水,这些人毕业几年,如果做到一定职位,一年十几万二十来万。要是到洋行做,那薪水会更高。港城如今往财经中心方向发展,金融业更是火热,薪水高
地位自然高。’
岳宁拍手:“那就行了。我就读经济商科,拿个硕士学位。等我拿了硕士学位,我得找个风景特别好的地方,开一家酒楼。让人都知道,酒楼的主厨是个读书人。我开酒楼可不是为了赚钱,是因为中华饮食文化博大精深,是以菜会友,是和大家
一起品鉴美食,是为了情怀,所谓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上辈子她可真是为了情怀,毕竟身价几百亿的富豪亲手调理菜品,难不成是为了挣钱?
“你是这个打算?”乔君贤觉得她说的好像是那么一回事,又好像有些异想天开,“你是为了结交朋友,不是为了赚钱?”
“我当然是为了赚钱,而且啊!让人有了这种深刻印象之后,我就把胡萝卜、白萝卜、水萝卜、青萝卜切成细丝凉拌的这么一道菜,取个‘群英荟萃”的菜名,卖您八十一盘,您觉得一点儿都不贵。”
“什么?”乔君贤倒抽了一口气,忍不住笑起来,“群英荟萃。岳宁……………你………………”
岳宁笑得奸诈:“咱们不挣穷人钱,专坑有钱人。”
刚刚收起笑声的乔君贤又被她挤眉弄眼的滑稽表情给弄得笑岔气了,他好不容易停下,问:“你告诉我了,你不怕我拆穿你?”
“大哥,有钱大家一起赚啊!等我读完书,你这几年好歹都赚了不少钱了吧?不给我投资?你就是我的活招牌啊!到时候你把我哪儿当成你的饭堂,隔三差五来光顾,让那群财主家的公子少爷小姐认为不来我这里吃饭,都不能说自家有钱。”岳
宁的胳膊肘捅了捅乔君贤,给他使了个眼色,“我生意兴隆。年底大家一起分钱。”
乔君贤脑子里浮现的是自己站在她的店铺前,给她招揽客人,这个画面太好笑,但是他不能再笑了,他强压了笑容:“这听起来是一门好生意。”
岳宁伸出手:“来来来,合作伙伴,我们握个手。”
乔君贤憋住笑,伸手跟她握住:“那就说定了,我给你投资。”
岳宁很豪气地说:“行,萝卜开会我给你打七折。”
“萝卜开会?”
“群英荟萃。”
乔君贤憋下去要内伤了,他只能侧过去笑,不行了,真不行了,再听她说话,他非得疯了不可。
岳宁不理那个笑得花枝乱颤的公子哥儿,她跟爷爷说:“爷爷,爸爸曾经问我,馄饨摊和高档酒楼哪个更挣钱?”
岳宝华好像明白了什么,却又说不上来。
“他说馄饨摊跑量,高档酒楼是卖贵价。”岳宁眨眨眼,“您知道我说什么?“
岳宝华摇头,岳宁说:“我说,我高价酒楼和馄饨摊都要开。我要让有钱人心甘情愿为我的手艺掏钱,我也要让普通人吃得上我的手艺。”
岳宝华笑了一声,暗笑自己尽想些无用的,宁宁的想法真做起来很难,但是孩子有想法,而且方向不错,尤其是读书,这才是正经一途。
“我们说个你当前就会遇到的问题。”乔君贤说。
岳宁看着他:“什么?”
“不说两边教的内容差异巨大,港大的高级程度会考用英文,港中文入学资格考试用中文,是繁体。你怎么办?”
乔君贤问出这句话,忍不住笑了。
岳宁气鼓鼓地问:“乔君贤,你笑什么?你不会因为,我不会英文,不会繁体字,参加不了考试,所以幸灾乐祸吧?”
自己说错话了?岳宁生气了?岳宁怎么一个人走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乔君贤连忙追上去,想解释发现自己冒然出口的话,别人理解下来确实是这个意思。
岳宁停在一个站在石桌边练毛笔字的大爷前面:“大爷,能把您的纸笔借我用一下吗?”
大爷收了最后一笔,直起腰,岳宁转头指着跟过来的乔君贤说:“我表哥从港城来的,他刚才嘲笑我,说老祖宗都是写繁体字的,说我不会写,就是没文化,我要写给他看。”
“我没有………………”乔君贤着急。
大爷脸都沉了,给她铺了一张纸,让了位子:“你来。
岳宁提起笔,笔尖舔了一下砚台,提笔写下“......”
“好字啊!”
那个大爷刚刚叹出声,发现岳宁接下去写的是“壹???的??”,他疑惑地念:“一只忧郁的乌龟?这是什么意思?”
岳宁放下笔:“我跟我表哥说,我会写繁体字,他让我写这几个字。不就是这几个字难吗?”
大爷看乔君贤:“小伙儿长得倒是一表人才,就是不够大气。”
冤......真冤!乔君贤不知道自己该哭还是该笑。
“没事,没事。文化差异造成的,我们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大爷,谢谢了,我们走了。”
岳宁回头:“爷爷走。”
出了公园大门,乔君贤才说:“岳宁,我什么时候说让你写‘一只忧郁的乌龟‘了?我什么时候说繁体字是老祖宗传下来的,我只是说你可能不会繁体字,去港城考试有困难,你会就跟我说你会吗?”
“你也不是我表哥啊?”岳宁对他眨眼,“知道我为什么要写那么难的繁体字吗?”
乔君贤反应过来,着急:“你不是骂我乌龟吧?”
“瞎想什么呢?你是我的合作伙伴,我怎么会骂你?”岳宁切了一声,“我没钱,只能拿实力合作了,当然挑难的字写,让你知道,我装文化人绝对能装出来。到时候酒楼展现的就是中华传统文化,书画,园林布置,我要用雨过天青色的盘子装萝
卜开会。”
“真的?”乔君贤还是有些不太相信。
岳宁无奈:“大哥,虽然你是富豪公子,但是我想你现在能动用的资金不多吧?几天接触下来,我认定你了,你肯定几年后能凭自己的实力发达。我这么相信你?你居然在我展现了实力之后,还不相信我?太让人伤心了。”
他们说的是一回事吗?好像她是没有理由骂他是乌龟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乔君贤一转念,高兴地问,“你真信我自己能做出来?”
岳宁歪头看他:“不然呢?”
“也是啊!要不萝卜开会你卖给谁去?”乔君贤自圆其说,“你怎么想到要写‘一直忧郁的乌龟‘?“
岳宁对上他的眼睛:“你心里想:“我从小学繁体字怎么都没想到?‘‘
被猜中心中所想,乔君贤不好意思的避开他的眼睛。
岳宝华不知道孙女怎么能在乔君贤这样一个精心培养的孩子面前占尽上风的?他心里彻底宽松了,就宁宁这个活络脑子
“你别自卑啊!这么天才的想法,只有我那个天才的爸才想得出来,我小时候,特别顽皮,莫伯伯说练毛笔字能锻炼我的耐心,爸爸就逼着我练字,只要我闯祸了,他就让我写这几个字。我一边抹眼泪一边写字,你说惨不惨?”
“好惨。我以为我小时候什么都要学已经够惨了,没想到你比我还惨。”
“更惨的是,我吃不饱,还得学。”岳宁走到爷爷身边,“那时候我想,要是爷爷在就好了,我让爷爷打我爸爸的屁股。”
这么聪明活泼又能干的孩子是儿子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培养出来的,岳宝华一点都不想笑,要是志荣在就好了。
“我懂了,你那时候很忧郁,想变成一只乌龟缩在龟壳里。”说完乔君贤拔腿就跑。
“乔君贤,你等着。”
乔君贤哪里跑得过岳宁这个牧羊女,没几步就被追上,被一把揪住了胳膊。
他明明平时都锻炼,力气算不得小,但是这个岳宁力气太大,他挣脱不了,想起她在小杨沟把一个男人扛起来扔下山坡,乔君贤真怕她也来这么一出。他叫:“女侠饶命!”
岳宁松开手,笑:“看在合作伙伴的份儿上,这次饶了你。”
“多谢女侠饶命。”
“你跟我说说港城考大学的规则?”
“我读到中三就去美国了,我从小玩得好的一个兄弟考了港中文,所以我知道大概,但是不是很完整,港城是殖民地,从开埠开始就一直推行英文教育,英文教育有利于殖民统治吗?就业市场偏好也是英文流利的。所以英文中学数量一致多余中
文中学,民间资助成立的中文中学一直处于弱势。别说是去英美留学,就是本港英中的学生也占有很大的优势……………”
乔君贤跟岳宁说了一路,岳宁听到了最最核心的一句话,她问:“所以自修生可以参加中学会考和高级程度会考?”
“分成两个,针对英中的高级程度会考和中中的高等程度会考,里面有差异,英中是中七考,中中是中六考,大学学制也不一样......”
岳宝华跟在两人后面听他们说考试的事,宁宁哪里需要他操心?
一路聊到宾馆入口,乔君贤说得投入没注意后面,岳宁眼疾手快扯了他一把:“小心。”
乔君贤撞到岳宁身上,那辆黑色皇冠轿车已经越过他们,开到了宾馆门口。
车子副驾驶出来一位短发丽人,往他们这里看来,挥手:“君贤。”
乔君贤高兴地快步走了过去:“慧仪姐。”
这时车子后座又出来两人,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和一个妆容精致的美妇。
还在惊叹短发丽人超有气质的岳宁,见到后面出来的贵妇的一瞬间,身体晃了晃,她收紧拳头,咬牙告诉自己,这人跟她没关系。
这个只在照片上见过的女人,哪怕她烫发红唇,穿着香奈儿套装,岳宁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这就是那个宁可抛下才两岁的她,也要跨越怒海去港城的女人。
小时候,她不懂别人有妈妈,为什么她没有妈妈?吵着问爸爸要妈妈。爸爸拿出了照片,给她看照片,照片上那个女人抱着胖乎乎的她。
她对着照片叫“妈妈”,直到有一天,她在山上看到被野兽啃得破碎的婴孩尸体,她吓得逃下山,去地里找爸爸,爸爸拿了铁锹,让她带着上山,去把那具小小的尸体埋了。
晚上吃晚饭,爸爸和莫伯伯说起这事,聊起了这个可以说是全国都有的陋习,她终于知道妈妈的决定,对自己来说是什么。
如果那时候爸爸也跟着走了,她这样的一个两岁的女孩,能不能活下来,都是个未知数。幸亏爸爸没走,千难万险也要把她带在身边。
那天,她用笔尖戳穿了照片上女人的头,爸爸看见了,骂了她,她倔强地大喊:“这个坏女人不是我妈妈,她不是我妈妈。永远都不是我妈妈!”
爸爸收走了照片,抱着她。她在爸爸怀里说:“宁宁有爸爸,还有莫伯伯,还有春梅婶婶,宁宁不要妈妈。”
从此,她尽可能地忘记,忘记这个女人,越想忘记,越是会梦见妈妈把她扔在山坡上,河滩上......
直到她恢复前世的记忆,上辈子她父母双全,但是爸妈重男轻女,所有对她的培养,都是为了让她为弟弟奉献一切。她释然了,这辈子,她能得到爸爸全心全意的爱,已经比上辈子强了,那个女人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自己没必要恨她,也
不强求忘记,淡化她的存在就好了,她终于走出了梦魇。
见到真人,没必要激动,当成陌生人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