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是個生活節奏很快的城市,地鐵口人流來去匆匆,只有很少人留意到沈隆,但是聽到的人紛紛都被歌詞所打動,漸漸放慢了腳步,開始駐足聆聽,這首歌簡直太適合魔都這座城市了,歌詞好像寫進了他們的心裡。
這首歌叫做《我們的魔都》,是魔都的旅遊宣傳歌曲,在歌詞中描繪了新一代魔都人的奮鬥,自然符合他們的心境。
一曲結束,沈隆身邊已經圍了不少人,當最後一個音符落下,響起了稀稀拉拉的掌聲,還有人從口袋摸出零鈔丟在琴盒裡。
“謝謝。”看到自己的表演獲得認可,沈隆真心實意地感到高興,這說明自己的歌唱到了他們的心裡,這是對一名歌手最大的認可。
“歌詞寫得很棒,感覺就好像專門給我們這些在魔都打拚的人寫的,這是你自己寫的麽?”一名年輕姑娘問道。
這首歌是16年才發布的,比小說原著寫成的時間要晚一些,所以在這個世界裡,這首歌還沒有人聽過,沈隆含糊應對過去,然後反問道,“聽口音你不是本地人?從那裡來的?”
“長安!”姑娘答道,魔都匯集了全國各地來的精英,歡樂頌那五個妹子,除了曲筱綃是本地長大之外,其余四個都是外地人,周圍聽歌的人也差不多如此。
“謔,我們還是半個老鄉啊。”沈隆笑道,謝濱也是西北人,手指在琴弦上劃拉兩下,然後開啟了新的前奏,“那我再給你唱一首咱們家鄉的歌吧!”
“生命沒有了,靈魂他還在;靈魂漸遠去,我歌聲依然;一路西行一路唱,唱盡了心中的悲涼;我生來憂傷,但你讓我堅強;長安,長安,遙望著殘缺,昨日的城樓;吼一句秦腔,你熱淚縱橫……”這一首是長安歌手鄭鈞的《長安長安》。
一種黃沙漫漫的古樸蒼桑,以及與歷史交杯的豪邁喚醒了姑娘對家鄉的回憶,想起了小時候天天路過的古老城牆,想起了喜歡在晚飯後去城牆下吼幾聲秦腔的爺爺,想起了母親給她做得面食……一時間眼角忍不住濕了。
取出紙巾擦了擦眼淚,姑娘發覺眼前這位歌手越看越覺得有魅力,她心中湧起了一陣兒小小的衝動,想去詢問他的聯系方式,可惜沒等她開口,沈隆又轉而和她旁邊的那位小夥子交流起來,“.….你是那兒的?…..成都啊,好地方,我也很喜歡…..”
然後又送給他一首講述成都的歌曲,“……分別總是在九月,回憶是思念的愁;深秋嫩綠的垂柳,親吻著我額頭;在那座陰雨的小城裡,我從未忘記你;成都,帶不走的,只有你;和我在成都的街頭走一走,喔……”
不知道這個小夥子是不是想起了自己在大學畢業打算來魔都發展的前夜,和女朋友在街頭散步的時光,眼角同樣泛出了一絲淚光……
生活還要繼續,在感動過後,姑娘和小夥子放下錢走了,新的聽眾圍了過來,這次人群裡甚至還多了幾個外國人,在魔都這種國際性大都市,到處都是外國人,沈隆也沒有過多驚訝,還是和之前一樣詢問起面前那位金發妹子的來歷。
“利物浦?啊,你一定喜歡這首歌。”利物浦最有名的除了足壇那隻紅軍之外,就是史上最偉大的搖滾樂隊——披頭士了,沈隆唱起了披頭士的經典曲目《Hey,Jude》,“……嘿,朱德,董必武服你的(Hey Jude, don't be afraid.)…..”
“哇哦。”姑娘捂著嘴巴驚叫起來,這首歌是她從小聽到大的,沈隆的演繹也韓到位,聽著聽著她就開始跟著沈隆哼唱,“娜娜,娜娜娜娜,娜娜娜娜……Hey,Jude!”
“I love you。”姑娘送上熱情地擁抱,沈隆和她稍觸即分,別,咱光賣藝可不賣身啊。
“你又來自哪裡?紐約?”沈隆撥動吉他開始演唱老鷹樂隊的《紐約時刻》,這次換成那個紐約小夥兒跟著哼唱起來。
時間已經接近下午六點,白領精英們紛紛從周圍的寫字樓裡湧出,開始走向地鐵口,他們忙完了一天辛苦的工作,準備回家吃飯然後好好休息。
絕大多數人路過沈隆身邊的時候僅僅是掃上一眼然後匆匆離去,魔都的工作壓力可是很大的,忙碌了一天讓人身心皆疲,已經沒多少力氣再來欣賞音樂了,不過還是有少數或是精力充沛,或是喜歡音樂的人放慢了腳步。
沈隆周圍的人也越聚越多,都有點影響交通了,不遠處的警察和沈隆同時注意到了這一點,於是他放下吉他,準備收拾收拾回去。
一來免得影響交通, 二來麽,估計那些出去遊玩的人也該回來了,回去吃個飯稍微休息一會兒就可以開始晚上的演出了。
而就在這時候,關雎爾也從寫字樓裡出來,今天安迪要去醫院檢查沒有上班,所以她也沒辦法搭便車,只能坐地鐵回歡樂頌小區,快要走到地鐵口的時候,她看到了人群中的沈隆,頓時為之一愣。
這些天她一直在回避謝濱的問題,沈隆也一直沒有聯系她,沒想到竟然在這種場合相遇了。
咦,他不是警察麽?為什麽會在地鐵口賣唱?關雎爾心裡滿是疑惑,下意識就朝沈隆這邊走了過來。
沈隆也看到了關雎爾,於是他收好吉他,將琴盒裡的錢塞進口袋裡,謝過熱情的觀眾,然後分開人群走向關雎爾,“嗨,有幾天沒見了,最近怎麽樣?”
“謝濱,你怎麽在這兒啊?”關雎爾還是沒忍住問了出來。
“這事兒說起來有些長。”沈隆看了看周圍,指著不遠處的咖啡店說道,“不如我們進去慢慢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