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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阪殺人事件 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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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戶川亂步 分类:灵异 更新时间:2024-08-26 21:02:46 来源:搜书1

笠森法官首先陳述齋籐有罪的確切理由,接著進一步說明道:

「我真的感到抱歉,當初竟然會懷疑你。今天找你來不為別的,就是想親自向你道歉並跟你好好聊聊。」

接著,法官吩咐僕人奉上紅茶,一派輕鬆地聊了起來。明智也跟著加入兩人的談話。法官介紹明智是熟識的律師,老寡婦的遺產繼承人委託他代為收取借款。當然這些話有一半是謊言,但依家族會議的商議結果,老寡婦的外甥已從鄉下出發,即將來此處理遺產一事倒是真的。

三人聊起齋籐的傳聞,以及其他相關話題。這一刻,蕗屋總算放下心來,滔滔不絕,成為三人當中最健談的人。

不知不覺中時間悄然流逝,轉眼間窗外天色逐漸轉黑。蕗屋赫然發現時候不早,便準備告辭回家,他說:

「那麼我也該告辭了,不知道是否還有其他事?」

「哦哦,差點兒忘記,」明智故作輕鬆地說,「其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不過既然你來了,我就順便提一下……你是否記得那間客廳裡有一座對折式的金色屏風,屏風上有一處刮痕,因為這道刮痕引起了一些糾紛。其實這屏風並非老寡婦的所有物,而是作為借款抵押暫時放在那裡的。借款人認為刮痕是兇殺案件發生時留下的,要求索賠。但老寡婦的外甥和他的姑婆一樣斤斤計較,堅持刮痕應是原本就有而不願意賠償。實在是件很沒有意義的小事,對吧?真叫人受不了。不過,畢竟這屏風也是挺值錢的裝飾品。你之前經常出入那棟房子,想必也曾見過那座屏風吧?因此我想說不定你對刮痕有印象……怎麼樣?如果您從來沒注意過也無妨。其實我也曾問過齋籐這件事,但他實在太過敏感,一直慌張地表示對屏風一點兒印象也沒有。而女傭事發之後也回老家了,寫信去問也沒什麼回音,實在叫人傷腦筋哪……」

屏風確實是抵押品,但其他部分是明智編造出來的。蕗屋一聽見屏風兩字便不由得打了個冷戰。

他按捺住緊張的情緒聽完,判斷這其實也不是什麼嚴重的事,便很快安下心來。心想:「我在擔心什麼啊,案件不是已了結了嗎?」

於是,他略一思考,最後決定依照之前的思維,全然不加任何修飾、誠實做答:

「法官大人應該很清楚,我只進過那間客廳一次而已,況且還是案件發生的兩天前。」他笑著回答,而能以如此沉穩的語氣應對,讓他對自己感到非常滿意。「不過我對屏風有印象,上次看到的時候確實沒有任何刮傷的痕跡。」

「真的嗎?你確定?那刮痕在小野小町的臉上,而且只是一個非常細微的小刮痕而已!」

「對對,我想起來了,」蕗屋裝做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道,「我記得那是六歌仙的圖,也記得小野小町。但如果當時已損毀,我不可能沒注意到。因為色彩繽紛的小町臉上若是有傷,只消看上一眼就會察覺啊!」

「不知能否麻煩你屆時為我們作證?畢竟這屏風的主人實在夠貪心的,真是難以應付啊!」

「好啊,當然沒問題。只要你們有需要,我隨傳隨到。」蕗屋頓時得意不已,不疑有他,爽快地答應了他深信是律師的男子。

「謝謝!」明智撩了撩一頭蓬髮,笑得十分開心,這是他感到滿意時慣有的肢體語言,「事實上,我從一開始就認為你一定知道屏風的事。因為在昨天的心理測驗裡,針對『圖畫』這個詞,你的回答是『屏風』,這個答案真是與眾不同,格外引人注意。一般對外出租的房子通常不大可能設置屏風,而除了齋籐以外,你好像也沒有其他特別親近的朋友。因此我想像,或許老寡婦的客廳裡的屏風,因某種理由令你留下特別深刻的印象吧?」

蕗屋頓時訝異不已,事實的確如這名律師所言。但是,他昨天為什麼會不小心寫下屏風?更不可思議的是,他竟然毫無察覺,實在太危險了。只不過,究竟是哪裡危險他卻說不上來。案發當時他曾檢查過屏風上的刮痕,確定沒有足以構成線索的疑點。在他單線思維的邏輯裡,這不過是不值一提的小事罷了!

但是,實際上他犯下一個明顯至極的錯誤,自己卻一點兒也沒察覺。

「原來如此,我完全沒注意到呢。確實如您所言,您的觀察實在敏銳啊!」蕗屋不忘貫徹其以自然的態度應對的策略,若無其事地答道。

「沒什麼,我也不過是偶然注意到而已!」喬裝成律師的明智謙虛地說,「可是您還忽略了另一個特點。不,不,僅是無須過度擔心的小事。昨天的聯想測驗裡隱藏著八個關鍵字,而你順利通過測驗。實際上,你的答案委實太過完美。如果心裡至少感到一絲愧疚,肯定無法做出如此漂亮的答卷吧!請看,就是這八個標上圈的字詞。」明智說著,將記錄表放在他面前,「尤其是你對這些字詞的反應時間,比起其他毫無意義的字詞,雖說只有些微的差異,顯然還是快了一些。例如說到『盆栽』,你回答『松樹』,只花了零點六秒,這是很少見的直線反應。在這三十組詞語裡,最容易彼此聯想的應該是相對於『綠色』的『藍色』吧。但你連這組聯想字詞也花了零點七秒。」

蕗屋漸感不安,眼前這名饒舌的律師究竟為何對這個問題糾纏不清?

是基於好意還是惡意?他的話中該不會潛藏著深不可測的目的吧?他盡其所能想捕捉對方話語中的意圖。

「不管是『盆栽』、『油紙』或『犯罪』,以及其他有問題的幾個關鍵字,我不認為會比『頭』、『綠色』等普通的字詞更容易聯想。但測驗結果顯示,對於這些較難的字詞你的反應反而能更迅速,這意味著什麼?我所注意到的地方就在這裡。讓我來猜猜你的想法,沒問題吧?別擔心,不過是個餘興節目罷了,萬一我猜錯了,還請見諒!」

蕗屋不覺全身一顫。然而,是什麼原因令他不自覺地戰慄,他還無法明確把握。

「你勢必相當理解心理測驗對你造成的威脅,也做過相當程度的練習。對於與犯罪有關的字詞,你心裡早就有腹案,若被問甲則答乙。不,我絕不是在責怪你的做法。事實上,心理測驗視情況的不同,有時反而會淪為一種高風險的調查方式——我們無法全然避免陷無辜者於有罪、令有罪者逍遙法外的可能性。但是,你的準備看起來又太過充分,原本並沒有打算回答得特別快,身體上的直覺反應卻不懂撒謊,你的計劃在這一點上出現紕漏,這是你邏輯上的嚴重失策啊!你一味擔心可能會反應太慢,卻忽視若答得太快,同樣潛藏著致命的危險。時間上微小的差距,若不是非常嚴謹的觀察者,多半不會察覺吧!總之,心理測驗只要事先準備過,多少會留下某些破綻的。」明智懷疑蕗屋的根據就在於此,「但是你為何會故意選擇『錢』、『殺人』或『隱藏』等這幾個容易受到懷疑的字詞呢?不用說,這就是你刻意表現出的天真之處。倘若你真的是犯人,絕不會在被問到『油紙』時回答『隱藏』,沒想到,面對如此驚險的字詞你竟能輕鬆自在回答,這就是你對這起兇殺案沒有半點愧疚的鐵證。你說是吧,我沒說錯吧?」

蕗屋直勾勾地盯著前面一張一合的嘴,不知為何,他竟無法移開視線。此時此刻,他覺得自己從鼻子到嘴巴那一帶的肌肉僵硬異常,無論是微笑、哭泣或驚訝,他全然無法自然展露任何表情。

當然他也無法開口。他心想,若是強迫自己開口,說話聲恐怕會化為淒厲的慘叫聲吧!

「這種天真,也就是刻意不賣弄技巧的地方,反倒成為提醒我你就是兇手的最直接證據。我完全看透你內心的想法,才會探問你那些問題。我說得沒錯吧,說到這裡你也應該懂了吧?我剛才用屏風試探你,我始終相信你一定會不假思索地將親眼目睹的事實說出來,而你也真的據實回答了。但是,請教一下笠森先生,那座六歌仙的屏風是何時送到老寡婦家中的?」明智佯裝不知地詢問法官。

「在犯罪事件發生的前一天,也就是上個月的四日。」

「咦,前一天,真的嗎?這麼一來豈不是太矛盾了,剛剛蕗屋君不是很明確地說,事件發生的前天,也就是兩天前就已經在客廳裡看到屏風了嗎?這也太奇怪了吧,一定是你們之間有人搞錯了。」

「一定是蕗屋先生記錯了!」法官意有所指,微笑著說。

「直到四日傍晚之前,那座屏風都在原主人家中,這是確定的。」

明智興味盎然地觀察蕗屋的表情,眼前的這張臉不自然地皺成一團,就像快哭出來的小孩。

這就是明智一開始便計劃好的陷阱,他早由法官口中得知事件發生的兩天前,屏風不在老寡婦家中的事實。

「這麼一來可麻煩了,」明智以一副十分困擾的語氣說,「這可是無法自圓其說的大失策啊!為何你看到了不存在的物品?事件發生當天你不是沒去過那棟房子嗎?尤其,你坦言清楚記得六歌仙的圖案,這更是致命傷啊!我想,可能是因為你一直想著要說真話,反而不小心撒謊了,是嗎?你在事件發生前兩天進入客廳時,是否看到過那座屏風,想必你連有或者沒有都沒法明確吧?因為你並沒有注意過。事實上,有沒有屏風都與你沒有關係,即使有屏風,由於這類年代感強的裝飾品在其他物品中並不特別顯眼,以至於你理所當然地推測事件發生當日見過的屏風,兩天前也必定放在同一個地方,這其實是十分自然的事,更何況我還以加強錯覺的方式誘導你。仔細想想,我們日常生活中存在著大量錯覺,只是一般犯罪者絕對不會像你這樣回答,不管如何,他們一定會隱瞞事實。但在我看來,由於你擁有比一般法官高上十倍、二十倍的智慧,權衡之下,明確不做任何修飾的回答反而能夠安然過關。換句話說,只要不觸及危險區域,盡可能直接而誠實地回答是你自始至終的原則。這就是你反其道而行的對策,而我不過是進一步將你運用的手法反向操作。你果然沒料想到與這起殺人案毫無關係的律師,竟會為了讓你吐出真相而設下陷阱吧,哈哈哈……」

蕗屋瞬時一臉慘白,額頭上浮現密密麻麻的汗珠,他只能保持沉默。他知道事態已到這個地步,越是為自己辯解,反而越容易露出馬腳。

正因他聰明,所以非常瞭解此刻自己的失言,哪怕只有一句也會成為犯罪的有力佐證。在他腦海中,孩提時代的種種景象彷彿走馬燈般迅速閃過。

沉默持續了好一陣子。

「聽見了嗎?」明智停頓一下,說,「若仔細聽,應該多少能聽見一點沙沙作響的聲音吧?那是筆在紙上劃過的聲響哦,打從你一進門就有一個人在隔壁房間如實記錄我們的對話……嘿,寫好的話,麻煩拿到這裡來。」

明智話音剛落,紙門應聲拉開了,一名打扮得像書生的男子拿著一沓紙張進來。「麻煩你從頭念一次。」

男子從頭到尾朗讀了一遍。

「那麼蕗屋君,請在這裡簽名蓋印吧!指印也可以,你該不會不願意吧?你剛才也明確保證過,只要是關於屏風的證言隨傳隨到。雖說你怎麼也料想不到竟是以這種形式配合!」

蕗屋非常清楚此時拒絕簽名也無濟於事,抱著對明智驚人的推理感到折服的心理,他十分配合地在紙上簽名蓋印。此刻,他像個精神被全部抽離自己身體的人般,意志全面崩潰。「之前我也提到過,」明智補充說明道,「閔斯特伯格認為心理測驗必須限定在受測者對於某特定場合或人物、事物是否知情的條件下,結果才會準確。這次的事件中,心理測驗唯一能測出事實真相的測試題,只有屏風這一個,蕗屋君是否見過屏風成了解開整個謎團的鑰匙。除了這道測驗題,其他的內容不管做上幾百次的心理測驗恐怕都不會產生任何效果。因為我們的對象是像蕗屋君這般,能預測我們的動向並對預測的可能進行嚴密準備的人,不管我們採取任何手段。最後,我想重申的是,心理測驗並非只能根據書本上所言,僅使用固定的刺激字詞,必須使用特定的硬件設備才能進行。如同各位所見,我今天在實驗中僅靠著極日常的對話,卻達到了相同效果。過去有名的法官,例如大岡越前守這樣的人物,都是在不知不覺中,應用了最近心理學研究出來的方法啊!」

(《心理測驗》發表於一九二五年)

註釋

【1】《古今和歌集》的序文中,評論「近世聞名者」時,舉出六名九世紀的和歌歌人,分別是僧正遍昭、在原業平、文屋康秀、喜撰法師、小野小町、大伴黑主。

【2】根據遺失物法及民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經公告兩周、且公告後六個月內仍未出現所有者時,遺失物之所有權將歸於拾得者。

【3】創立於明治二年,以出售外文書和文具為主的書店。尤其是在戰前,若想買外文書,只有這裡才買得到。

【4】即C.Benrnaldo de Quiròs(1873—?),西班牙犯罪學家。曾任職於社會改革協會主辦局,著有《近代犯罪學說》(Las Nueras Teorios dela Criminalidad)、《馬德里市下層社會的生活》(La mala vida cn Madrid)、《西班牙血統型犯罪》(Criminologia de los delitos de sangre cu Espana)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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