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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大律师:开局律所破产 第五十六章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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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长安宅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4-12-24 09:28:56 来源:源1

在宇都宫的裁剪之下,案件事实又呈现出了另外一番面貌。当然,这一番面貌是不是真的事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可以动摇原告待证事实的可能性,便已足够。只要原告对其主张的事实证明,无法达到高度盖然性的标准,就会因为证据不足,导致败诉。

宇都宫冷眼地望着原告席那脸色变得有些苍白的女子。她努力地控制表情,并且还想要坚持。然而,这是无用功。

所谓的东大学生,天之骄子,也不过如此。

宇都宫的手,轻轻放在被告席上的桌子,摩挲着材料,享受着这近乎完全碾压对手的胜利之感。

然而,正沉浸在这感觉的时候,对面的原告席那边传来了响动。抬眼望去,只见那位年轻的男律师,拍了拍袖口,脸上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晃晃悠悠地从位子上站了起来,动作神态上竟满是慵懒之意。

宇都宫不由得眉头轻轻一挑,因为男子的轻慢神色,心中的不悦之情再度升起。

北原整理着自己的西装外套,望着面前这位大学教师,嘴角翘起,“刚才,被告代理人不仅否认接触事实的存在,并且还进一步主张《东土巡游遣唐记》的点校,是由藤村独立完成。被告要表达的意思是否这样?”

宇都宫微微扬起下巴,镜片折射着法庭内的景象,“不错。现在原告恣意朝法庭提起诉讼,作出子虚乌有的抄袭控诉,是在破坏我当事人的学术清誉。事实上,反倒是原告存在抄袭被告的极大可能!”

听到宇都宫的承认,北原露出了微妙的笑容。犹如一只嗜血的猛兽,闻到了空气中飘散过来的血腥味,全身上下的神经刹那间被激发,活跃起来。

下一秒,只见得这位年轻的男律师,转头看向台上的高梨法官,“裁判长。依据《民事诉讼法》,原告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但对于处在对方控制下的书证,经原告申请,可以由法院责令对方提交。”

话音落下,北原从身后的桌席拿出了一纸文件,呈上裁判席,转头看向宇都宫,开口道:“现原告向法庭递交《责令被告提交书证申请书》。”

“提交的书证范围为,被告藤村进行点校过程中形成的底稿,包括但不限于点校本身的底稿,还应当包括为形成点校底稿而产生的任何工作记录证明,例如对底本的校勘、摘录、查抄、对进行点校工作所需的背景资料的查阅、整理、收集。”

“同时,原告还申请调取被告藤村往返于档案馆、图书馆的遣唐记古本借阅浏览记录、进入与离开古籍特藏室的时间证明、调取古籍微缩胶卷的记录、在特藏室工作时产生的工作笔记。”

“以上种种书证,对于证明涉案古籍是否确系藤村进行点校独立完成具有重大意义。望法庭准予原告申请。”

刹那之间,北原抛出了一系列请求调取对方证据的主张。

每一项调取范围都直指藤村是否有真正进行点校的关键之处。

这一连串申请顿时像瀑布一样朝被告席倾泻而去。

宇都宫呆愣了几秒,似乎没有预料到对方会突然在法庭上提交关于书证的调取申请。但在反应过来之后,宇都宫立刻开口道:“等等!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责令被告提交书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现在已经到了开庭,期限早已过去,原告申请不符合诉讼法!”

“宇都宫教授。真金不怕火炼。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北原笑道,“趁这个机会,将这些材料全部出示,岂不是能更好辩驳下川的主张。”

这个责令提交申请是北原事先安排的突袭行动。

之所以没有按照诉讼法规定在举证期限之前提交,就是为了防止对方进行材料造假。只有足够地出其不意,才能起到最大的效果。

“荒唐!”宇都宫听着北原淡淡的嘲讽之意,立刻驳斥道,“如果对于每一个无端的抄袭指控,我的当事人都必须出具材料,自证清白,那将永无宁日!”

台上的高梨法官看着桌面上的申请书,陷入了思索,在思考了一阵后,抬起头道:“原告提交的申请书,法庭已经收到了。对于是否决定批准,法庭会进行考虑。下面请原告继续回应被告方才的质证意见。”

既没有同意,也没有明确的拒绝。

很明显,法庭的态度也很慎重。

因为对面是东洋关西的最高学府。

要做出任何调查取证的命令,都必须十分谨慎小心。

北原很清楚这种答复,代表着的是法庭的观望态度。如果接下来官司进展,对原告有利,那法庭就顺势批准。而若进展不利,法庭则进行回绝。

他们打算见风使舵。

北原倒是不在意法庭摆出这种态度,如果他们真的愿意站在一边袖手旁观,依据官司的进展,来决定提交书证的申请结果,那反而对自己更加有利。

北原微微向高梨欠身,随后看向宇都宫,继续对质证意见的反驳,“针对方才被告的质证意见,原告回应如下。所谓‘接触 实质性’法则中,所要求的‘接触’,并非指证明实际接触的发生。而是只需要证明接触的可能性即可。”

“换句话说,原告方才出示的第二组证据,只需要达到证明被告藤村具有接触到原告点校作品的可能性,即完成对于接触证明标准的举证。”

“根据原告提交的第一组证据中的word文档显示,下川在两年半前便已完成《东土巡游遣唐记》校对的第三稿。当时,《东土巡游遣唐记》已申报立项成功,被告藤村嘉代作为项目主持人负责项目统筹工作。结合方才原告展示的证据,藤村曾向原告发送过短信,询问点校进度。”

北原转过身来看向旁听席上的人群,“试想一下。作为科研项目的主持人,并且其曾经发送手机短信询问过原告点校进度。而要确认点校进度,绝不可能在没有亲自见到点校成果的情况下,对进度进行确认。”

“换句话说,藤村作为项目主持人,不可能不对原告下川的点校成果进行持续跟踪。因此,藤村在该课题组的身份已然决定了,其具备接触到下川点校成果的可能性。原告提交的证据,足以达到举证责任的要求!被告否认的,应当提供证据进行反驳,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第五十六章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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