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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箭神:射出一个太平盛世 第31章 都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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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永不投降爆牌贼 分类:仙侠武侠 更新时间:2025-01-11 09:43:08 来源:源1

夜。

朱府。

某个书房。

“公子,有准确消息了。”

“说。”

“罗小青身中三箭,其余胡家拳师身中一箭。我们的人看了现场,没有打斗痕迹,都是一箭毙命。”

啪!

朱公子猛地合上书,眼中精光大闪。

“媚儿,准备准备。明日,三顾茅庐。”

“遵命。”

书房内再无其他人,朱公子站起身,看着月亮。

“中原有句古话,大丈夫能屈能伸。等你没了价值,这三顾茅庐之耻,我朱颖壮加倍奉还!”

胜利村,杨家小院。

屋内。

“夫君,不,不行,今天不行?”

“哪次你都说不行,嘴上说着不行,身体还是很诚实的嘛。”

“不,这次真不行,我,我,我来葵水了。”

“葵水?葵水是什么?我看看怎么个事。”

“不行,夫君,都是血。”

“哦,葵水,就大姨妈呗。”

杨牧冷静片刻,没再继续欺负身下的苏晓晓。

苏晓晓羞红脸,穿上衣服,随后趴在杨牧胸膛上。

“夫君,对不起,你在忍耐七八天。到时候,晓晓陪你折腾一晚上。”少女羞红脸。

“没事没事,就是刚才有点激动,冷静冷静就好。”作为九年义务教育下的三好青年,杨牧自然知道大姨妈时期最好别轻举妄动。

“夫君。”少女轻咬贝齿。

“怎么了?会不会有点疼。我帮你揉揉。”说着,杨牧将手摁在苏晓晓腹部,缓慢揉搓。

“唔~好,好舒服。”少女眉眼半眯,“夫君,要不,你再娶一个吧。”

“哈?”

“夫君,我算了算,咱家完全可以再娶一个妹妹进门。咱家现在有存银一百三十七两八钱四分。我估计整个村子加起来都没夫君你一个人有钱。抛去过几日要交的税钱,咱家还有一百三十四两八钱四分。等今后晓晓给夫君生个儿子,一年读书钱五两,十年寒窗就是五十两,上京赶考要要十两,,,,”

苏晓晓手指在杨牧胸膛划动,好像在拨动算盘一般。

听着酥妻嘴里的柴米油盐,杨牧只觉得眼皮越来越沉。

好家伙,自己算是娶到宝了。

未来十年,苏晓晓都安排的头头是道。

只是,杨牧感觉到哪里不对。

“晓晓,等等,先别算了。”

“怎么了,夫君。”

“你刚才说,让咱俩的儿子上京赶考?”

“是啊。夫君,你不想让儿子读书吗?我们村的老人都说,读书当大官,才有出息。”

“那倒不是,我想问,上京赶考这事,多久了?”

杨牧坐起身,面色凝重。

“好久了吧,反正晓晓从小就知道,村里面有点钱的富农,都会把孩子送去学堂。”

“好久了。。。”杨牧陷入沉思。

就算自己历史再差,也知道科举制是隋唐时期,最伟大的一次改革。

打破了权贵阶层的垄断,让寒门士子有了出头之日。

可问题是。

自己现在的石马王朝。

和前世的魏晋南北朝差不多啊。

这科举制,完全不符合这个时代啊。

其中的违和感,完全不亚于有一天杨牧在路上,看见古代人骑着摩托车一样。

难不成。

有一个想法让杨牧毛骨悚然,汗毛直立。

这个世界里,不只有一个穿越者。

次日一早。

胜利村村口。

“木头!”

熟悉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杨牧回头,来人正是齐冰。

“呦,冰子。”

这几日的经历,反倒是让杨牧对这位原主的好友新生好感。

没什么心机,老实巴交。

与这种人相处,最是舒适。

“木头,你们这是?”

“去县城,买些杂物,你呢?”

“正好,我也要去县城,一起?”

“一起!”

杨牧欣然。

“木头,晓晓妹子,你们夫妻还真是感情深厚,形影不离啊,哈哈哈。”

齐冰只道是二人感情深厚,却不知杨牧无形中已经树敌太多,没办法,自己才和苏晓晓形影不离。

时间飞逝,日升日落。

夕阳西下。

三人已经在从县城回村的路上。

“木头,我说,你怎么买了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手里大包小包的齐冰抱怨着,“怪不得非要一起回来,你是舍不得自家娘子拎重物,拿我当骡子使唤了?”

“哈哈,冰子,别这么见外吗,去一趟县城不容易,可不就得多买点。”

“什么不容易,你就是拿我当骡子!”

“哎呀,别那么小气,来,晚上到我家,我请吃好的!”

“哼哼,这还差不多。咦?”齐冰道,“木头,你家怎么这么多人。”

杨牧自然是看见了自家小院,只是没想到,这几个人会同时出现。

一身锦绣的骆秀红,一身黑衣的胡依宁。

身披大红袍,不修边幅的朱公子,还有一身白衣的婢女媚儿。

呵呵,杨牧冷笑一声。

这群人,还真是难缠。

朱公子见杨牧三人回来,眼中流过一丝玩味。

直接起身,向前两步。

“杨兄弟,冒昧前来,还望见谅。”

不得不说,这群公子小姐的,别管背地里玩得多变态,至少放到台面上,个个都是彬彬有礼,衣冠楚楚。

抬手不打笑脸人。

杨牧也知道,今天应该是解决这三个麻烦的最好时候。

不管他们背地里有什么阴谋诡计,自己都不想跟他们有一毛钱关系。

点了点头,杨牧冷冷的看着众人。

朱公子还是一如既往的帅,英俊的面庞带着如沐春风般的笑容。

要不是知道这哥们背地里玩得多花,杨牧还真以为他是个儒雅的谦谦公子呢。

骆秀红一脸温柔,面带春风。

就是胡依宁,躲在骆秀红身后,似乎想说什么,却又欲言又止。

小脸蛋上没有了往日的爽朗。

“既然来了,就进屋吧,有什么事,边说边聊。”

哎,希望这群人识相,别逼自己在最开心的时候动手。

杨牧将手里的大包小包一一放在桌子上。

回头看向众人。

“进了这个屋,没什么公子小姐的,想吃饭,就来动手。”

“大胆!我家公子岂能,,”

“媚儿,住口。客随主便,听杨兄弟的。”

杨牧回头看了一眼朱家主仆,冷笑一声。

“你,去洗菜。”

“你,把锅洗洗。”

“你,去打水。”

“你,去生火。”

没有一点客气,杨牧为这四人分配着工作。

“木头,这群人,都不想好惹的,你,你客气点啊。”齐冰在一旁看得是心惊胆战。

没办法,穷人家看到富家子弟,第一反应往往都是自卑,随之而来的就是卑躬屈膝。

“不愿意待就滚蛋,我求他们来的?”

声音很大,四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朱公子和媚儿面不改色,只是眼里闪过一丝冷意。

骆秀红还是一脸温柔,虽然手脚笨拙,但还是把菜洗个干净。

倒是胡依宁,一脸委屈,看向杨牧的眼神中,泛起了点点泪花,只不过倔强的她没说什么,专心生火。

不多时,饭前工作就准备得差不多。

看着自家饭桌上摆满了食物,杨牧心情一阵愉快。

烧烤吃过了,自然而然就馋火锅。

真是让人啼笑皆非!那些可笑的韩国人不知道抽了哪门子疯,竟然到处信口胡说,妄言火锅是他们国家所发明的。

可他们哪里晓得,在中国汉朝的时候,火锅就已经得到广泛普及啦!特别是那西汉时期的分割鼎,更是被公认为鸳鸯锅的开山鼻祖呢。而且据《三国志》明确记载,魏文帝曹丕品尝过一顿五味俱全的火锅之后,对其赞不绝口、喜爱有加。

然而令人惋惜的是,似乎处于当下这个时代的人们还未曾尝过火锅这种美味佳肴。这不,杨牧领着苏晓晓还有齐冰三人在县城里整整闲逛了一整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最终也只是勉强购得一只类似于鸳鸯锅的铜锅来暂且代替一下。

“木头,你这都没熟,我们怎么吃啊。”齐冰没想到,杨牧会让自己和这帮富家公子小姐一起吃饭。

“瞧好了。”

没有辣椒,杨牧只能用葱姜蒜加上海盐形成咸口锅底,酸梅饴糖煮成酸汤锅底。

在搭配一些香料,一口现代版鸳鸯锅就这么呈现在一群古代人面前。

配菜杨牧买了黄瓜、萝卜、折耳根、葵菜、韭菜、葱和豆腐。

主菜杨牧买了香肉,鹿肉和鸡肉,只是没想到来了这么多人,不知道够不够吃。

最让杨牧惊喜的是,这个时代已经有了香菜和芝麻,

锅底加上烧得通红的木炭,没一会汤汁全部就沸腾起来。

杨牧家的前厅不是很大,此时略显拥挤。

“杨,杨兄弟,这要怎么吃。”

朱公子开口,明显他没有试过这种吃食。

“像我这样。”

杨牧用筷子夹住一片薄如蝉翼、纹理分明的肉片。从其细腻的肉质和独特的纹理判断,是片香肉。随后,他将肉片轻轻放入那翻滚着热气腾腾汤汁的火锅之中。只见肉片在锅中上下翻腾,大约过了七八秒,原本粉嫩的肉片瞬间变得熟透,颜色也由浅转深。

迅速捞起肉片,在精心调制的香油和浓郁芝麻酱里打个滚儿,确保每一寸都能均匀地裹上这诱人的调料。紧接着,毫不犹豫地把沾满酱料的肉片送进嘴里,大口咀嚼起来。刹那间,鲜嫩多汁的肉馅在口腔中爆开,浓郁的香气迅速弥漫开来,充斥着整个口鼻。

杨牧的脸上露出一副心满意足的表情,眼睛微微眯起,尽情享受着这美味带来的愉悦感受。片刻之后,他缓缓睁开双眼,看着周围的人说道:“怎么样?学会了吗,诸位?其实就这么简单,只要掌握好火候和时间,再配上合适的调料,就能品尝到人间美味!”

此时气氛微微尬住,众人面面相觑。

朱公子本想请杨牧为自己效力,却不想来到杨牧家,就看见了自己名义上的未婚妻骆秀红。

而骆秀红本是陪胡依宁向杨牧解释,可朱公子在场,一时间又不知该从何说起。

齐冰更是尴尬,自己一身粗布蓝衣,从来也没想过能和一群富家贵公子一桌吃饭。

倒是苏晓晓还好,眼神冒光,怀里抱着的小奶豹同意眼光明亮。全然没注意到此时尴尬的气氛。

“有什么话,吃饱喝足再说。朱家,胡家,骆家,难得我这么有面子,能让三家的公子小姐聚齐了。”杨牧将一盘子香肉倒入火锅中,随后又加了些青菜和豆腐。

见肉熟了,杨牧夹起一块,放入苏晓晓碗中。

“香肉最是滋补,多吃点。”

“谢谢夫君。”苏晓晓不管气氛尴尬,一口下去,一双异瞳里是藏不住的欣喜。

好吃。

“看什么看,想吃自己夹。”

见胡依宁仰着小脸看向自己,杨牧没有好气。

进了自己家门,都把身上的公子小姐脾气收一收。

“哼,自己夹就自己夹!”胡依宁轻咬贝齿。

学着杨牧,吃下人生中,第一次火锅。

众人见胡依宁动筷,也不矜持。

纷纷开动。

见众人频频惊呼美味,杨牧虚荣心爆棚。

必须让这帮老祖宗见识见识,现代人吃的是什么细糠。

“来,在尝尝这酒,度数不高,和火锅最配了。”

杨牧有拿出一坛子米酒,这酒他尝过了,入口微甜,回味香醇,搭配着火锅,最解油腻。

就连苏晓晓,自己也给她倒上一小碗。

“冰子,你该吃吃你的。别管他们,他们这群公子小姐,最爱端着捧着。肉没了,你就往锅里下。别客气。”

朱公子见杨牧和齐冰关系如此好,眼神中竟然流露出一丝妒意,只是隐藏得非常好。

转念之间,一个想法就涌上心头。

这群人中,就说胡依宁喝得最多。

杨牧此时化身气氛组组长,在火锅和米酒的作用下,和其他人都还算得上言笑晏晏。

唯独理都不理胡依宁,甚至胡依宁叫了几声杨大哥,都置之不理。

委屈至极的胡依宁,只能一杯接着一杯,将米酒灌入口中。

酒过三巡。

杨牧只感觉自己吃得浑身发热,气血旺盛。

身上好像有着用不完的力气,不知为何,他对眼前这群人心生厌烦。

只想赶紧把他们都撵走,自己和苏晓晓早早休息。

“各位,吃的都差不多了吧。”

杨牧正色道。

“吃饱喝足,咱们也该聊点正事了。每人三句,说清楚自己的来意。说完,滚蛋。”

“杨牧,你属狗的?说变脸就变脸?!”媚儿大怒!

“这不是跟你家公子学的吗?”杨牧冷冷回道,“朱公子,她是你的人,一句了。”

“啊,木头,我也要说吗?”

“你不用,看戏就好。”

“哦。”齐冰老实巴交地又夹起一块肉片,放入口中。自己这种老百姓,也就逢年过节才能吃上一口肉,今日托了好友的光,竟然吃肉吃到饱。

“朱公子,你还剩两句,说罢。”

朱公子和杨牧对视两三秒,如沐春风般的笑容再次挂在脸上。

“我来找杨兄弟,确实有点忙需要你帮。”

“第二句。”

朱公子愣了愣,努力地整理语言,好适应这种说话节奏。

“事成之后,衣食无忧。此承诺对齐兄弟你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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