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及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
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5、乙方應配合丙方對其經營、財務狀況、收入情況和資信情況的監督、檢查,及
時提供甲方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並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或信
息是真實、完整和準確的;
6、乙方保證其為本合同項下質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人或有權處分人。
質物如為共有,已取得共有人同意;
7、乙方保證設立本合同項下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或造成任何不合法的情
形,其質押擔保的意思表示是自願、真實的;
8、乙方保證向丙方提供的有關質物的全部產權或使用權憑證、有效證明文件及其
他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提供的文件真實、合法、有效;
9、在質押存續期間內,乙方隨時接受且積極配合丙方對質物狀況的檢查;
10、除本合同外,乙方未訂立任何其他協議贈與、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全部
或任何部分質物及其中的任何權利或利益,也沒有在質物上設立或允許設立任
何其他擔保;
11、在本合同終止前,未經丙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質物進行饋贈、轉讓、出
租、再質押或其他任何方式處分;
12、乙方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丙方,並且在主合
同項下債權得到全部清償前,除非得到丙方書面同意,不應采取下列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
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實施承包、租
賃、聯營、公司製改造、股份合作製改造、企業出售、合並(兼並)合
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3)對乙方經濟狀況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
財產保全措施、強製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13、乙方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七日內書面通知丙方: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范圍
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案件,或主要資產被采取了財產保全或其他司法強製措
施;
(4)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5)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6)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7)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對乙方正常經營、財務狀
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8)住所等聯系方式變更;
14、主合同債務人與甲方協議變更主合同的,除增加乙方所擔保的主債權本金
數額或期限延長需征得乙方的同意外,其他情形無需取得乙方同意,乙方承諾
依照變更後的主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15、本合同簽署時,未發生也不存在任何針對乙方提起的、可能令乙方履行本
合同產生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程序、司法或行政機關的執行程序,或
其他潛在的糾紛;
1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為其他第三人提供擔保的,不能對其履行本
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第十一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有權對乙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隨時要求乙方提供反映其經
營情況及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或其他資料;
2、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丙方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並與乙方協
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乙方約定的
第三人提存。
第十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本合同項下關於質權實現的相關管理職能委托給丙方行使,相關管理職
能包括但不限於辦理貨權轉移、貨物處置等,丙方采取的相關行動視同甲方的
意見。
2、甲方與主合同債務人就主合同項下的具體貸款業務無須再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違約事件及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
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
失。
出現以下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乙方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做的聲明不真實;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履行相應義務;
3、乙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甲方權益的其他事件;
4、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及時承擔擔保責任。
因乙方違約致使甲方和丙方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和丙方為此
支付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含為申請財產保全所支付的保險費用等)、執行費、
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含風險代理費)、調查服務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
公證費、公告費、催款函費、催收費用等和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生效後,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變更
或解除,應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方式作出並經三方正式簽
署,即加蓋公章後生效,任何一方依法或按照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除外。
3、主合同被解除、主合同或主合同項下任何其他擔保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不影響
本合同的效力,乙方仍按照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 1種方式解決,且各方同意可通過在線方式參加庭審活
動。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本合同簽署地BJ市朝陽區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
是終局的,對各方具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信用信息授權
乙方在此授權丙方根據信貸業務開展的相關需要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和
使用乙方的信用信息及乙方法定代表人的個人信用信息;同時,授權丙方向金融信
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提供乙方信貸相關信息,包括實際發生的不良信用信息。
第十六條其他
1、乙方有逃避丙方監督、拖欠擔保債務、惡意逃債等行為時,丙方有權將該種行
為向有關單位通報,並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2、乙方已通讀上述條款,丙方已應乙方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