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即使有血液喷溅,也会距离受害者本人更加密集,受害者较远的地方可能相对干净。我并没有拍照,但我记得非常清楚,现场地面上的血迹并没有集中在受害者倒下的位置,而是在患者身体较远的地方也形成了环绕中的喷溅血液,并且根据血液在墙上喷溅留下的形状,喷溅角度大约在30至45度之间。如果是坐着遭受攻击,这个角度会更低,且方向更容易向下倾斜……”
笔录的治安队员有那么三秒钟大脑一片空白,都不知道该写什么了。
不过,丁悦的声音还在现场继续响起,他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记笔记。
“如果受害者是坐着的,无论他醉酒与否,即使有座椅、桌子等物体的位移痕迹,这些打斗痕迹也会较小,毕竟坐着的人没法随时移动。但我们看到的现场却是一片狼藉,地面上到处都是刮擦痕迹,沾着血液的各种物品翻倒。”丁悦所说的一些细节,就连没去现场的治安队员都不清楚是真是假。
“而且,你们把我哥哥拽上治安队的车时,我注意到他身上的血液看起来像是渗透进了衣物,形成了较为均匀的血迹区域。血迹面积较大,边缘模糊,而且分布并不对称。他的身体右侧有明显的血液痕迹,而左侧则相对干净。请注意,我哥哥躺在沙发上时也基本是靠着左边躺的。如果有人想趁他睡得昏昏沉沉时,往他身上抹点什么,想往身体左侧抹东西难度会很大。”
丁悦这话指向性就非常明显了。年纪较大的治安队员玩味地看着她,直截了当问道:“所以,你的意思是——有人想要栽赃你哥?”
丁悦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继续自信地陈述自己的观察:“我和爸妈刚到的时候,大华一直蹲在地上,双手放在胸前,我看不清他衣服上的血迹。他穿的还是深红色的外套,就更不明显了。不过在你们把他也带走的时候,我和他靠得稍微近了些。我注意到,他内衬的浅蓝色衬衫上有少量喷溅血迹,边缘清晰,而且好几滴呢!这些血迹在他身上均匀分布,尽管分布面积比我哥哥身上的少,但是嘛……”
陪同丁悦接受问讯的丁悦妈妈此时已经听得目瞪口呆。女儿在家说,要跟着自己和孩子她爸出门的时候,不是一直在说,“她来到现场的作用就是让哥哥更快地冷静下来”吗?毕竟他们兄妹相处时间最长。
结果,她这是来破案的了?!
女儿终于说完了,丁妈妈也松了口气,脸上堆着讨好的微笑:“治安部大哥,我可以先带我家姑娘回家了吗?这大半夜的折腾成这样,她后天都要开学了。”
丁悦纠正妈妈:“都过了半夜了,严格意义上说,是明天开学。”
两名治安队员又恢复了古井无波的神色,年长的治安队员叫自己的年轻同事给母女俩各倒一杯热水,而自己却去了隔壁的房间,给还留在现场采集证据的同事打了个电话。
丁悦母亲急不可耐地问女儿:“你跟人家叔叔说这么多,可别都是瞎编的吧,到时候干扰了人家破案的黄金时间,人家迁怒你哥怎么办呀?本来这事情就这么严重了,到时候,人家治安部不高兴了,能有期的变无期,能无期的变死刑,可就糟了!我知道,我们家姑娘成绩好,尤其是物理,都在省里拿奖了,可这涉及到好几个人的命,里面包括你哥,不由得妈不多忧虑一点……”
丁悦依然很平静:“妈,你放心吧。故意伤人致死,和故意杀人不一样。我们班有个同学,他家里都是律师,从小一本七万字的刑法背得滚瓜烂熟,经常在班里和我们吹水。根据我从他那儿学到的法律知识,就算我哥伤了人,也不至于死刑。再说了……”
听见女儿话中有话,丁妈妈也只能压抑一下心头的慌乱,期待着看着女儿。
“依照我在现场观察到的痕迹,对它们进行了一番简单的受力分析,要坐牢的,绝不是我哥!”丁悦的话掷地有声。
当事人进行审讯时,留在现场使用专业设备和技术详细勘察的治安队员,也发现了几处至关重要的疑点。负责审讯的同事打来电话,现场人员便将这些疑点一一汇报。
“疑似凶器茶几凳上有个血手印,乍一看,这个手印明显属于丁喜,因为丁喜右手拇指上带了一个扳指,而这个手印在右手拇指根部的确缺了一小段,基本可以确定,这个手印属于醉酒的当事人丁喜。但我们还发现,整个手印分布在茶几凳上的力量非常均匀,就像按掌印时手在印泥里按了颜色,再在茶几凳上平稳地按出了这个痕迹。通常情况下,如果拿这个茶几凳砸人的话,手指会因为紧握茶几凳而用力,手掌各个部位接触物品的力度大小也不同——手印应当能够呈现力量分布的痕迹,而这个手印却不符合正常打斗中的应力分布。我们怀疑,这个手印并非丁喜握持茶几凳打人时留下的,而是事后手接触到茶几凳时留下的。”
局里的治安队员神色凝重地点了点头。他忽然产生了一种荒谬的想法:由于丁悦并没有走进房间,所以她并没有看见茶几凳背对门口的那一面上的这个血手印。倘若那小姑娘看见了血手印,凭借她在与自己的对答如流中展现出对于受力分析、流体运动轨迹的知识,她是否也能得出一样的结论呢?
“对了,根据勘察,那凳子上只发现了丁喜一个人的指纹,我们能看出来。凳子并不是什么新家具,有挺多的使用痕迹。可上面的指纹却异常干净,除了丁喜,没有采集到其他人完整的指纹。就好像有人特地擦干净了一遍,再把丁喜的手往上按了按,故意留下指纹。对了,廖哥,地板上还发现了拖痕。受害者的身体在打斗结束后很可能被人小范围移动过。”
事实证明,大华还是太嫩了。哪怕没有现场的物证和勘察,他已经自己在审讯中露出了马脚,说出的部分证词前后不一致,很像是第一遍提问时还没准备好,瞎编了一个答案,第二遍问到同样的问题,却忘记第一遍编的是什么了。
这些都让治安部开始怀疑他的证词——大华一会儿说自己喝酒喝得头晕,都没有在第一时间注意到丁喜与两位受害者产生了争执;但在审讯中,被要求具体描述他在现场所见时,他又声称他清楚地记得丁喜是用右手先抓住了茶几凳的一角。
对一些细节显得模糊不清,对另一些细节却好像看监控一样记得清清楚楚,实在让人怀疑。
第255章
说起这些事,大华心里也在发抖。
事发地的那座别墅,本身就是房东用来搞地下赌//场的,根本不可能装监控。大华心想,只要将现场情况伪造得天衣无缝,大概治安部就不会发现事情的真相吧?
没错,他仔细擦干了凶器上自己的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