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就希望对方别把他身上唯一一套衣服扒走,现在天气转冷,没有衣服会冻得发抖,会难受。
如此想着,他的意识开始模糊,昏迷了过去。
羽仁彻察觉到他不省人事,两道柳眉皱得更深。他虽然自学了用灵力治愈的术法,但那只能针对被邪物伤到的外伤,像这种没有邪气的外伤,不能激活人体的自愈能力,术法相当于无用。
他的力气很大,自愈能力也超过常人,倒是未遭遇过和太宰同样的境遇。
不想太宰死掉。
他们已经定亲,未来会踏入婚姻殿堂,若对方现在死掉的话,不就显得他克妻吗?这种名头他可不想背负。
羽仁彻走了没多久,很快的深巷子里窜出几个黑影,几个不怀好意的混混手持着棍棒,狞笑着将他包围起来。
“小子,穿得挺不错的嘛,哥们几个几天没吃饭了,把你身上所有的钱都掏出来救济一下吧。”
“衣服也脱下来!”
他们有恃无恐的叫嚣着,并没有将这两个小孩放在眼里。一个小鬼,背着一个病恹恹的小鬼,两个弱者是最好下手的。
羽仁彻只是扫过他们一眼,脸色没有半分惧色。
之前路过时,他就听到了巷子里有人被殴打求饶的声音,还有好几个人叫嚣的谩骂。只因为他走得比较快,才没有被注意到。
回头的原因,就是要找到这群人。这种混乱的地方,还能够大半夜出来打劫伤人的,显然是本地人。这种欺软怕硬的混混,不仅对周围的地形了如指掌,而且更加的识时务。
“恰好,我有些东西要跟你们打听一下。”羽仁彻慢吞吞的道,“也请你们把身上的钱都掏出来,按你们的说法,救济一下。”
作者有话说:
Q:不信任人类,为什么还想着结婚?
羽仁彻:这两者有冲突?
Q: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相互的,你这样对方说不定会心灰意冷离开你哦
羽仁彻:羽仁家只有丧偶,没有离婚,更没有离家出走
——?
第6章名侦探
几个混混根本不是对手,只是在询问附近的诊所时,犯了难。
“横滨开得起诊所的不多,药物运进来需要有关系和人脉,还得嘴严,前头那家小诊所就是家人无意间透露了一名病人的消息,被他的敌人一夜灭门,药物也都被搜刮完了。虽然也有一些地下诊所,但那都很隐蔽,只在特定的人之间口耳相传,真想看病,只能去医院。”
问到医院的位置,又命他们把钱都交出来。羽仁彻看着手里的钱,加起来一共六万多,多是一些小额的纸币,还有一些硬币。纸币花花绿绿的,他仅能从数字去分辨价值。
六万多,这个数字听起来不小,应该算很多吧。可这些混混这么菜,三两下就撂倒了,他们身上会带大额的金钱么?
羽仁彻没时间去思考这些,医院离这里不近,在市中心,道路又是七转八扭的,沿路双脚走过去起码得一个小时,他不耐的啧了一声,干脆将灵力附着在双脚,用力一跃,就精准的踩在了一根电线杆上。
在楼房和墙壁之间跳跃,直线距离是最近的。
之前选择走路,除了对路线不熟怕没找到对的地方外,也是因为他高估了太宰的自愈能力。在他看来这点伤连涂药都不用就会痊愈,对方却引发了高烧。
如此也更确定了太宰的娇弱程度。
头疼,这么娇气的人他是第一次遇到,照顾起来也更费心思吧。
专注着脚下,跑了一阵子,听到了几道黑夜中颇为清晰的声音。恰好就在他必经的直线路途以内。
羽仁彻不是多管闲事的人,但他听出了其中一道声音很稚嫩,应该是个小孩。烛台切说过,做人要尊老爱幼,怜惜弱小,他的心地没那么善良,又不忍辜负烛台切的好心,就保证若是弱者在自己面前受难,顺手的话可以拉扯一把。
而如今,估算了距离,恰好顺脚。
江户川乱步觉得自己太倒霉了,福泽大叔去追逃匿的犯人时,他没有追,只是找了个安静的角落蹲着,委托人就在附近,周围有大人,他不怕。
可千算万算,他没想到自己只是掏出块肉脯出来,就窜出一只野猫将他的小零食叼走了。这可是他缠着福泽大叔好久才买来的猪肉脯,很贵的,他也剩不多了,气得他连忙追上。
以他的智商自然不会傻乎乎的跟着野猫后面追,而是直接操近道,却不巧的目睹了两个大人在交易的现场。
不是,你们交易为什么要选在这种不算偏僻,随时可能出现人的地方啊!但凡有点危险的迹象,他都是避开走的。别怀疑他的本事,孤身一人来横滨生活的乡下小鬼,也是有自己独门的趋利避害的方法。
两个大人都有枪,他们并不在乎在这种随时被人撞见的地方杀人,乱步是个能屈能伸的,他觉得自己小胳膊小腿铁定跑不远,也躲不开子弹,连忙表示自己什么都没看到。
“真的没看到你们手里的包装着硬盘啊!相信我!真是的,既然是那么重要的从卧底警察手里抢来的东西,就更重视一点别在这种地方交易啊!虽然附近没有摄像头,可里面藏着你们组织的罪证,啊不是,光头大叔你是将罪证卖给对家吗?原来你也是对家潜伏的卧底啊!”
乱步觉得贵圈好乱,二五仔怎么那么多。
但这两人就气得脸色发青,恨不得割掉他的舌头。没人有心思问他怎么会知道这么多,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宰了!
死人才是最能保守秘密的。
乱步欲哭无泪,他这人就是嘴快,不经过脑子思索就将一眼就能看穿的事情巴拉巴拉说出来。但这能怪他吗?!
这是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的事情啊!就跟白纸黑字直接摊在阳光底下让所有人都看得到一样,为什么还要心照不宣的假装不知道。
哦,虽然福泽大叔说他比别人聪明,是异能力者,但这么简单的事情,傻子也能看出来好不好!
乱步觉得自己要死在这里了,可怜他包里还有没吃完的肉脯,家里还有开封一半没吃完的薯片,都怪福泽大叔,为什么要规定一天不能吃超过三包薯片,那么好吃的东西,让他只吃一半就将他拉出大门。
要是他死了,会不会一起烧给他?不不不,烧没开封的吧,一箱不够,要一百箱!
真正的死亡莅临之前,小腿的肌肉不听话,已经连挪动一步的勇气都没有,他只能咬着牙,恐惧的等待着子弹打中他的身体带来的剧痛,和血液快速流失的冰冷。
而这时候,救星从天而降。
一双脚踩在了站在比较前的光头大叔头上,听到了咔嚓一声,脖颈断裂,又踢了他持枪的右手,走火的子弹命中了身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