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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姓竊明 第三百九十五章 想盡1切辦法阻止田越分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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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浙東匹夫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4-08-27 14:25:21 来源:搜书1

九月的一天,杭州府治所錢塘縣。

即將三年任滿的杭州知府張世鵬,在自己的府衙裡,迎來了一個不速之客。

這不速之客,正是一年多之前,還僅僅連縣級待遇都排不上的姚啟聖,但如今,他不但有應天府通判的職責在身,而且就在一個月前,攝政王朱樹人還額外給他加了個官,讓他掛上了戶部員外郎的頭銜,方便他隨時外出公乾,處理財稅變法事宜。

一年裡面兩次快速升遷,這要不是需要酷吏當惡人,斷然是不會升這麽快的。

所以,張世鵬在接到王府私下裡給他的信,說王爺要派姚啟聖來浙江,協助他進行廢丁分籍的稅制改革時,他就知道自己這邊被重視盯上了。

不過,既然王府至今還給他私信,那說明他本人絕對沒有被猜忌,只是讓他做事謹慎,無則加勉,張世鵬也就沒什麽好擔心的。

兩人一見面,張世鵬也給了對方面子:“姚先生,幸會,聽說你升遷之速,著實令本官都羨慕呐。此番本官也要多多請教,以便更好地為朝廷效力,為王爺分憂。”

姚啟聖知道對方根基也硬,其家族早年就是朱樹人的鐵杆盟友,所以完全不敢托大,言辭之間,都把自己擺在很低的位置。

這個張世鵬年紀跟姚啟聖差不多,也是三十七八歲。他本人倒是沒什麽大不了的,當初甚至都沒考過舉人,是直接國子監監生出身,得到了比照舉人參加後續會試的資格。

而且當初張世鵬這個監生,甚至還是“蔭監”,跟朱樹人當年入南京國子監屬於同一類型——只因他父親是前兵部尚書、前浙閩總督張國維,當初崇禎帝殉國之前,唯一被崇禎降職到南方地方上做官的,逃過了一劫。

張國維曾經是沈廷揚的上司,在蘇州時就是世交,後來朱樹人力推崇禎朝厘金改革時,張國維作為南京戶部侍郎,也是主要的助推盟友。後來南京朝廷建立後,張國維也幫朱樹人穩住了浙江的局面。

如果張國維本人還活著的話,如今應該已年過七旬了。不過他沒能活那麽久,四年前就過世了。

留下兩個兒子,長子張世鳳當初是正牌會試考中的,如今在朝中當工部侍郎。次子張世鵬稍微不爭氣一點,屢試不中,前些年滅清的時候,恩科才中,好在後來升官挺快,留在浙江老家當杭州知府。

毫無疑問,張家兄弟就是因為老爹站隊站得好,所以子孫繼續得富貴,被朱樹人重用了。

但這也沒什麽問題,朱樹人要穩定掌權,把老朱家的Y染色體緩一緩,特殊時期當然要重用忠心的自己人。

他也知道四書五經本身其實沒什麽鳥用,只是一個牢籠志士的篩選工具罷了。明面上吃相別難看、讓天下儒生相信這套上升通道還有用就行,實際上不重要。

張世鵬跟姚啟聖初步溝通之後,很快就拋出一個問題:“不知王爺為何今年唯獨對我們浙江這邊的變法,尤其重視呢?莫非覺得我們這邊容易出漏子?

本官自問這方面還算勤謹,錄籍析產全部落實得很扎實,不至於會比江西那邊還差吧。”

姚啟聖也不拿腔作勢,很坦白的說:“王爺確實沒發現貴省有什麽具體不當之處,無非是無則加勉。

去年應天府小懲大誡了一番,今年南直隸其他各府肯定是不會出什麽問題的。而且蘇松常鎮皆平原肥沃之地,也不存在山縣平縣的劃分問題,情況簡單。

江西那邊雖然多山,但九江府和南昌府地處鄱陽湖、贛江平原,也沒太多複雜的問題,貧農百姓普遍也能有十畝八畝的水田。

兩府西部倒是有幾個縣,略多些山區,土地不好集中,不過那些地方都靠近武昌了,而武昌是王爺起家之前的根據之地,所以那邊百姓大多被朝廷積威反覆敲打。

王爺看來看去,今年試點的范圍,最容易出問題的,還是你們杭州府了。浙江參加試點的三府,湖州嘉興全是平原,土地易於集中。

杭州府西部卻是山區綿延,可以說出了杭州城,過了西子湖,西邊就全是山了,地形複雜,耕地破碎。連龍井山上種茶的茶農,都未必能每家湊得出二十畝山田。

所以,王爺決定把‘鼓勵百姓小范圍兼並整合田地,擠出人口改為工籍、朝廷提供借貸周轉以助民轉型’的重點,放在杭州府試。”

張世鵬聽了這番話後,不由大驚:“本官倒是已經知道,王爺當初之所以定下‘平原擁有水田十畝以下的農戶,按十畝計稅。山縣下限減半’的政策,為的就是鼓勵誘導只有一點點田的百姓,索性放棄田地進城務工。

可是,王爺居然會鼓勵土地兼並?自古歷朝歷代,土地兼並都是危害國家長遠的隱患,難道就沒人勸王爺?”

張世鵬雖然是朱樹人的親信故舊,但他依然覺得這事兒有點匪夷所思。

主要是作為一個中國人,從漢朝開始的歷史書讀下來,都知道早在《史記》、《漢書》的食貨志裡面,歷朝歷代都把王朝末期的一個崩壞景象,描繪為“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

哪怕到了21世紀,依然有很多人只要看到“土地兼並”四個字,後面都不用看了,直接開噴。

朱樹人當然不會犯低級錯誤,所以他允許姚啟聖搞的事情,和張世鵬以為的,根本不是一回事。

只聽姚啟聖也是一臉崇拜得意之色,忍不住賣弄道:“張府台勿驚,您所想,和王爺所想,其實並不是一回事。王爺豈能不知道土地兼並的壞處?

所以,他今年,以及未來兩年,希望在杭州府小范圍試點的手段,並不是真正的無差別土地兼並,而只是‘允許中下貧農之間的互相土地兼並’。

很快就會有朝廷正式文告下達了,會要求從今年起,未來三年內,杭州府境內一切土地交易,必須在府縣報備,不允許再在鄉鎮自相擔保、先私下交易,凡是沒有縣裡登記、府裡備案的土地買賣,一律視為非法、無效。

在此基礎上,王爺會進一步要求,杭州府三年內凍結大戶問貧民買田的渠道,禁止此類交易。而只允許戶均擁有水田十畝以下、山田二十畝以下的中下農,向其他中下農買地。而且買完之後,擁有田地的上限,不得超過水田二十畝,或山田四十畝。

王爺要的,是貧農和貧農之間相互兼並,讓農戶的數量減少、而戶均競爭力變強,被擠出局的農民,就改行務工,轉為工籍。而不是讓大地主也借機坐大——

不過,如果大地主也要向其他大地主買地,互相兼並轉讓,或者是有些地主需要分家,把族中一部分分支人口改為工籍,那朝廷還是支持的,只是這種級別的交易之前,要先到府縣審批。出賣田畝一千畝以上的,要知縣用印備案,出賣田畝一萬畝以上的,要知府用印備案。”

張世鵬聽得很仔細,聽完後有一種匪夷所思的感覺。

但是朱樹人能想到這種“定向鼓勵兼並”,又是很正常的事情。誰讓他是穿越者呢,他想到的這一招,其實就跟後世的“房地產限購”差不多。

土地兼並並不是全都不好的,讓大地主兼並越來越多的中下農才是不好的。如果中下農本身互相兼並,讓一部分人退場,另一部分人稍稍變強,增加對抗風險的競爭力,那樣社會只會更加穩定。

當然,任何限購肯定會帶來連鎖反應。比如後世房地產如果限購,那房價肯定會比完全沒限購的同等情況下,稍微打下來一些。

因為一部分有競爭力的潛在買主,被行政的強製命令擋在交易場外了,可以下場的買主變少,買方出的價肯定會略微偏低,地也就賣不貴。但反正是中下農之間的自相兼並,也算是肉都爛在鍋裡了。

張世鵬想了很久,才想到一個弊端,或者說執行層面不可行的點:“可是……都是中下農之間互相兼並,中下農拿不出太多余財,又該如何?他們想買也沒銀子。

而如果有遇到災病非賣田不可的窮人,因為沒了大地主買主,他們賣的時候也賣不高價,不就更加雪上加霜了麽?”

姚啟聖這才圖窮匕見:“所以,下官其實去年就跟王爺商量過了,可以把前宋王荊公的青苗法,改頭換面,去蕪存菁借鑒一下。

只要是信用素著的良民,哪怕窮些,但只要沒有刁鑽紀錄,就可以從朝廷那兒申請類似青苗錢的‘經營貸’,這種專項借貸,隻借給家中擁有三到十畝水田田的平民戶,超過財產上限的人不許借。

借來的錢,也盡量不直接放到借款百姓手中,而是最好直接用於向其他貧下農鄰居買田,把如今不夠集中、耕種低效的小塊田地,兼並起來,便於大規模耕種。

朝廷可以把利息壓得很低,但是要還貸的年限可以拉長。最後花上十年二十年,還一個相當於當初田價四五倍的總價,就可以了,隻當是濟困了。”

王安石的青苗法,利息是非常高的,動輒一年就要三五成。而王安石自己當初還覺得這已經很仁慈了,因為宋朝時地主們直接給農民借高利貸,動輒都是一年就翻倍的利息。

這些錢,只能說是救急,不能說是救窮,都是逼不得已周轉不開,或者春耕種子都買不起了,才不得不借,指望秋收後把種子的價值翻了倍的還。

朱樹人要搞農民的經營性信貸,肯定不能搞每年三成利,那樣直接利滾利上天了。所以,他最多只能按照一成多的利息,讓人還個十年,最終也要付出好幾倍的本金了。

這比後世的買房按揭利息肯定還是要高幾倍,但在明朝絕對是前所未有的仁政。具體金額後續實施過程中也能調整——哪怕是後世的按揭利率,都能按照經濟運行情況,適當降息呢,那還不是一句話的事兒,只要經濟數據反饋夠真實,這都是可以以年為單位調控的。

另一方面,朝廷有了限購,因為買方被限制,那些賣地貧農賣不上價,事實上交易金額會比實際田地價值低個幾成。一來二去,就當是買賣雙方都少虧一點,這事兒也就過去了。

張世鵬反覆琢磨,終於理解了這個破天荒創造性政策的可行性。他只是依然有些匪夷所思地歎道:

“王爺從不打無把握之仗,他既然敢下這個決心,那麽,對於當年從王荊公青苗錢裡鑽空子佔便宜的刁民奸商的手段,他肯定已經想到怎麽提防了吧?”

“當然想到了。”姚啟聖與有榮焉地承認,隨後又稍微描述了一遍。

具體內容就跟他去年跟朱樹人聊時差不多,只是略有改良細化,不再贅述。

張世鵬也就選擇了相信,不再糾結,準備先實施了,走一步看一步。

他不由仰天長歎:“王爺為了解決貧農田少、抗災病弱,逼著貧民集中田地、分出多余人口去務工,可謂是煞費了苦心。”

姚啟聖:“其實咱今天提到的這些,還不算什麽。王爺為了這個,是不惜各種手段的,他想的都是至少百年後的大計。高瞻遠矚,非人智可及。

比如,我來之前,就聽王爺跟刑部、戶部的人商量了一個措施,目前還沒敢拿出來。說是朝廷將來,希望對農籍貧民,采取‘反向推恩令’:

漢武帝時的推恩令,不就是為了分化諸侯、讓諸侯王的封地分給所有的兒子,然後越分越小,最後不至於威脅朝廷麽?

而王爺想搞的針對貧民的反向推恩令,就是要逼著百姓不能因為兒子越生越多、田越分越少、導致後人抗風險能力越來越弱,‘今人有五子不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孫。是以人民眾而貨財寡,事力勞而供養薄,故民爭,雖倍賞累罰而不免於亂’。

此令若是實施,朝廷將會對將來農戶繼承田畝的辦法設置限制,無論農籍百姓老死後,如何分配遺產,不允許其分割設立一份單獨面積小於十畝水田、或二十畝旱田的田產。

換言之,如果一個農戶擁有的水田少於十畝,那麽他必須把這十畝集中給一個兒子繼承,不能再拆給兄弟幾人繼承。

除了繼承田產的那個兒子之外,其余多出來的兒子必須一分田也分不到——

父母可以給他們留錢糧、房宅,也可以生前送其讀書、學手藝,有一技傍身謀生,但唯獨不可讓有水田十畝以下的貧農,將田產均分給諸子。

多出來的兒子,必須逼迫其入工籍或軍、役籍。如此貧農之田才不會被稀釋,一代代抗風險能力越來越弱。”

強者推恩的反向操作,自然是弱者必須集中繼承,這是很好理解的。

張世鵬聽完後,被這個天馬行空的想法,直接震驚得說不出話來,

他覺得這個太有傷儒家傳統的“孝悌”了,兄弟之間應該謙讓友愛,就算父母留下的田少,怎麽能規定長兄獨霸所有田產呢?

幸虧如今還在討論階段,還沒實施,要是現在就拿出來,估計反對的聲音就更猛了。

攝政王這是要跟運行了兩千年的儒家禮教、甚至是孝悌的基本道德準則作鬥爭呐,這阻力得多大?

“此法太過凶險了,人皆有愛子之心,誰能任由幼子貧弱呢。”張世鵬不由歎息。

姚啟聖也是覺得悠然神往:“王爺的想法,遠非常人所能揣摩。不過聽說,王爺這兩年重點讓科學院抓化工和生物,似乎其中有一個項目,也是與這種將來的繼承改革有關的。

王爺似乎在讓科學院生物所,多宣揚如何避免婦人孕育、如何盡量節製,在民間宣講。便於以後新法實施後,心懷惻隱的貧苦百姓,能少生幾個兒子吧,

這樣田不夠分的百姓,自己心裡有數,知道生下兩個以上兒子就是害了兒子,能節製一個算一個,他們確實是養不活的。

西域有些洋夷、如大食人等,他們所信的名教,跟我中土大不相同。他們也是在匱乏貧瘠之地生長起來的,就覺得男女夫妻之間,在有了第一個男性後嗣之後,應該節製。

我中原講究無後為大,不能那麽嚴厲,但也該宣揚赤貧有二子、或一子多女后,該節製,這也是為了防止他們的田越分越薄,將來遇到點災荒扛不住,不得不賣光田產當佃戶。

除了生物上的節製之外,王爺如今還吩咐化學所研究‘橡膠’的工匠們,設法用處理後的橡膠,或者魚鰾,幫助無法節欲之人節製子女。一切都是為了防止貧農的田越分越薄。我實在是沒有見過天下有哪個執政,能如王爺這般擔憂地少者繼續分割田地的了。”

——

PS:以上已經五千字,稍微解釋一個問題。上次有讀者好心提供了一些年號,我也想直接用高讚的(其實最高也就三到五個讚,當時看,我這書也沒什麽人互動)。

但後來百度了一下,發現高讚的“大同”、“大統”其實都不能用,因為古人用過了。大統有梁武帝蕭衍用過,他也算是半亡國之君了,而大同甚至是耶律德光用的。

古代取年號有一點很麻煩,就是要避開前人用的,尤其是衰亡之君的年號特別不吉利。趙匡胤當年為了“乾德”這個年號被前蜀王家用過,還氣得噴了趙普、讚了竇儀陶谷,說“宰相需用讀書人”。

所以我一氣之下,當時沒明寫改了什麽年號,後面紀年時低調寫了小康二年三年,但這絕不是瞎搞,因為“大同”、“小康”都是《禮記》裡對不同階段理想社會的描述,是有出處的,不是現代詞,所以別說什麽“鍵政”,鍵政是真沒出處。

“大同”在儒家定義裡, 是要“人不獨親其親、子其子”,“小康”則是“各親其親、各子其子”。

大同是人盡其才、物盡其用,按需分配。小康至少還是“以賢勇知,以功為己。以著其義,以考其信,著有過,刑仁講讓,示民有常。”用大白話翻譯一下就是還是需要依靠制度建設。

說白了,大同是儒家理想社會的高級階段,小康是初級階段。

主角也做不到大同,他畢竟是把資本注意萌芽發展出來,說到底還是以法制讓人利己,那就低調一點,小康吧。

而且剛好古代皇帝都特別好大喜功,看不上小康,要上就直接一步到位標榜自己大同,所以小康剛好沒被之前兩千年的皇帝用過。(連耶律德光這種人都有臉說自己大同)

主角做人還是謙虛一點好了,但說到做到。咱不跟耶律德光之流一般見識。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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