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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79:发家从采药开始 第225章 肥水不流外人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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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郎将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3-25 23:09:33 来源: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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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渐晚,夕阳的余晖洒在盘龙湾,宋军带着两个小侄女来到了宋阳家。

此时,宋阳一家刚忙完一天的活儿,正围坐在桌前吃饭。

一进家门,两个小家伙便脆生生地喊着“阿公、阿婆、幺爸、幺妈”,喊完后,他们的目光就被饭桌上的饭菜和白花花的米饭吸引住了。

冯晓萱见状,笑着起身,轻轻揉了揉两个小家伙的脸蛋,随后走进厨房,拿出三副碗筷,准备给他们盛饭。

宋军走进屋子,目光扫过一桌子饭菜,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

看到冯晓萱热情地要给孩子们添饭,他赶忙说道:“别添饭了,你嫂子在家正做着呢。”

“嫂子还在做饭,那就是还没吃,大家都是一家人,别这么客气,坐下来一起吃……云梅,要不你跑一趟,去叫你妈也过来,省得她再忙活做饭了。”冯晓萱满脸笑意地招呼着。

云梅有些犹豫,转头看向父亲宋军。

这时,云兰可没那么多顾虑,转身就要往外跑,却被宋军一把拉住。

“算了,我们还是回去吃吧。”宋军的语气里带着一丝不自然。

“大哥,你这么见外干什么,是不是没把我当一家人?饭菜管够,不过是吃顿饭而已。”宋阳微微摇头,自从分了家,他总觉得大哥和自己生疏了许多。

宋建国也开口说道:“坐下!你看看你这扭扭捏捏的样子,让人瞧见了像什么话,大方点不行吗?”

在众人的劝说下,宋军抬头看了看宋建国和王静雅,终于点了点头,在餐桌旁坐了下来。

冯晓萱给他们三人盛好饭,递上筷子,还贴心地给两个小侄女夹了些菜。

“幺妈做的饭菜比我妈做的好吃!”云兰一边大口扒拉着饭菜,一边开心地说道。

“你喜欢幺妈做的饭呀?”冯晓萱笑着问。

“喜欢!”云兰用力地点点头。

“那你可以和姐姐经常来玩。”

“我爸妈不让,说分家了不能老往这边跑,也不能老让幺爸买好吃的。”云兰趁机“告状”,话还没说完,就察觉到父亲宋军在瞪她,赶忙闭上了嘴。

“大哥,咱们虽然分家了,但亲情还在。两个孩子是你的女儿,在我心里,就跟亲生的一样,她们想来就让她们来,多走动走动不好吗?”

宋阳看了宋军一眼,又看向云梅和云兰,“明天早上,我和你幺妈去镇上卖药,下午你们再来,我给你们带好吃的。”

云梅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云兰更是兴奋地叫出声:“幺爸,你可别骗我!”得到宋阳的肯定答复后,她才安心下来。

就在这时,宋军说道:“老幺,我想请你帮个忙。”

“是要打肉准备酒席吧?”宋阳问道。

宋军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我要说这个?”

“哥,你冬月二十七办搬家酒席,这么大的事,我怎么会忘呢?放心吧,这段时间我和宝儿经常进山采药,也留意了野物的踪迹,打肉这点事简单。明天我从镇上回来,后天就进山给你打。”宋阳笑着保证,“这事儿包在我身上,肯定给你办好。”

“要不要我也进山帮忙?”宋军试探着问,“别的我可能帮不上,出点力气背东西还是没问题的。”

宋阳随口问:“你最近没别的事吗?”

“这段时间农闲,前几天帮王岳家盖房子,这两天就是砍砍柴,家里有你嫂子照应,没什么别的事。”

“那行,后天一起进山。但丑话说在前头,到了山里你得听我的,让你怎么做就怎么做,一定要管好自己。”宋阳着重强调。

“好!”宋军爽快地答应了。

确实,打猎时扣动扳机或许只是一瞬间的事,但从深山里把猎物搬运出来往往才是最耗费体力的。

宋军主动提出帮忙,这是好事,不过,宋阳也担心他在山里的一些习惯,比如容易惊动猎物,防范意识不强,做事不够谨慎。

但要是说到背东西、出力气,宋军确实是一把好手,要是他能像王岳那样听从指挥,用心学习,宋阳还是很愿意带他一起打猎的。

毕竟,俗话说“肥水不流外人田”,宋军再怎么说也是自己的亲哥哥,有好处宋阳自然会想着他,只可惜之前教他的时候,他总是不太上心。

“对了,昨天张晨轩来找我,说他在山上看到一群猴子,想约我一起去抓。”宋军突然说道。

“那家伙现在又敢上山了?”

“他说过去好些天了,一直没出什么事,应该没事了,现在农活也忙完了,他就带着枪和狗进山了。今天去镇上发电报,问动物园要不要猴子,听说那些猴子浑身是红黄相间的毛。”

“金丝猴!”宋阳一听,立刻说道,“可别打这主意,金丝猴是保护动物,非常珍贵,可不能乱来。”

没想到张晨轩运气这么好,宋阳进山这么多次,也就只见过一次猕猴,更别提金丝猴了。

看宋军的样子,显然是有些心动,宋阳不得不提前提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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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转念一想,抓其他野物都不容易,碰到猴子这种机灵的动物,就张晨轩的本事,怕是连靠近都难。

吃完饭后,宋军带着两个孩子回家了,宋阳让父亲去大村子赶了一辆牛车回来,顺便把王岳的火枪也借了回来。

采回来的草药数量不少,即便晒干了,靠人背到镇上也太费劲,有牛车就方便多了,尤其是那些晾晒得差不多的大血藤,份量最重。

而且,进山打肉少不了要进行围猎,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宋阳和冯晓萱,再加上宋军、宋建国,四个人应该足够了。

宋阳本来想叫上王岳和王宏远,可昨天路过麻柳坡时得知,他们一家正忙着进山里捡油桐果,家里铺装楼板和打造家具都需要桐油防腐。村子周边的桐油树早就被宋阳一家采摘过了,他们只能去更远的地方。

第二天一大早,宋阳和冯晓萱把整理好的各种草药装上牛车,一家人一起前往镇上,因为今天是赶场的日子。

虽说草药数量不少,但大多收购价都不高,一公斤也就毛钱。

他们挖到的天麻勉强有一公斤多一点,卖了三十六块钱,其他杂七杂八的草药加起来,全卖给药材公司收购点,一共得了八十三块五毛钱。

这可是两人十多天的辛苦成果。

在宋阳看来,这点钱不算多,但在其他送草药到收购站的人眼里,这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到了供销社,宋阳买了些日常所需的酱醋,还有两个侄女一直惦记的糖果、饼干之类的东西。

看着牛车,宋阳让父母去集市上逛逛,买些他们自己想要的东西。

王静雅顺势拉着冯晓萱的手,两人亲昵地走进人群,看着她们亲密的样子,宋阳心里也觉得很欣慰。

就在三人离开后,宋阳一个人百无聊赖地坐在牛车架杆上等着。

这时,一个背着背篓的人从他面前走过,宋阳隐隐听到背篓里传来稚嫩的哼叫声。

是狗!宋阳对狗的声音特别敏感,忍不住问道:“大哥,你背篓里是小狗吗?”

那人回头看了宋阳一眼:“是啊!家里的母狗前段时间下崽了,实在没那么多东西喂,这些小狗刚断奶,我打算背到街上来看看能不能卖掉。”

小狗崽?宋阳一下子来了兴致,从牛车架杆上站起身:“能让我看看吗?”

这人本来就是来卖小狗的,有人感兴趣,自然不会拒绝,当即把背篓放了下来。宋阳凑过去一看,眼睛微微一亮。

背篓里铺着些松针,里面有四条小狗崽,它们浑身棕红色的皮毛,耳朵直直地竖着,尾巴高高翘着……竟是川东猎犬。

这种狗主要产自蜀地东部合川一带,所以叫川东猎犬,也有人叫它邻水狗。与青川犬、凉山犬相比,川东猎犬更为稀有。

别看这种狗体型不大,但肌肉结实,勇猛有力,它猎性很强,攻击性也高,狩猎能力十分出色。

而且,它的护卫能力也很强,这源于它天生的警惕性和强烈的领地意识,是看家护院的好帮手。

据说在古代,它还被用来给皇宫看守大门,有着镇宅的作用。

不过,也正是因为它过于凶猛,危险系数高,所以数量越来越少,成了稀有犬种。

尽管它对主人非常忠诚,服从性高,温顺听话,但愿意养它看家护院的人并不多。

宋阳高兴地揪着狗崽后颈上软乎乎的皮毛,把它们一条条提起来仔细查看。

这些小狗崽虽然才刚断奶,但一个个就像小老头似的,脸上表情严肃,看起来就很厉害。

被宋阳提起来时,它们身体不抖,尾巴依旧高高翘着,胆子可不小。

川东猎犬的形体和青川犬、凉山犬这些细犬有很大区别,小狗又还小,宋阳也没办法用常规方法判断它们的优劣。

不过,看它们胆子这么大,宋阳心想自己已经有嗅觉灵敏的招财它们当猎狗,正缺这种凶猛能打的“打手”,只要能咬能斗就行,也就不再考虑其他因素了。

“这种狗在咱们这儿可少见,我还是第一次见有人养。”宋阳说道。

“周边是不多见。前段时间我家的猎狗上山被野猪顶伤了,我到处打听,听说这种狗厉害,就托人弄了一只回来。结果养了一个多月,还没带它上山打猎呢,它倒先生了一窝崽,已经死了两只了。”那人无奈地说道。

“那你打算怎么卖呢?”宋阳问。

“给钱就卖!我这人也不会拐弯抹角,就说实话吧。要是今天卖不出去,估计就得扔到山里去了,我老婆天天在家里念叨,我实在受不了了。”

“这样吧,一只狗一块钱,四条我全要了。”宋阳觉得这人很实在,也不想占他便宜。

“行!”那人咧嘴一笑,爽快地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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