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秒记住【笔趣阁】xbiquge365,更新快,无弹窗!
生的研究成果,希望《申报》可以刊登,她不要稿费。
医生什么的都是她胡诌的,桑景云压根不知道现在国外有没有研究出钉螺与血吸虫病的关联。
但钉螺有害,这是确定的。
她说清血吸虫病的传染方法,说不定能救一些人,既如此,撒谎也无妨。
桑景云将信寄出后,和桑钱氏一起,又去了肉摊买肉。
此时的她并不知道,在江苏某地,血吸虫病正蔓延开。
其实住在城市里的人,是不太会感染血吸虫病的,他们身体素质好,也不怎么去被血吸虫污染的水域。
最容易患病的,还是那些农民。
谭峥泓他们昨日渴了,会想办法买热水喝,但农民渴了,喝井水都算讲究的,常常在河里舀了水就喝。
他们平日里劳作、洗澡之类,也都要下水。
这样的他们被血吸虫感染,一点都不让人惊讶。
而一旦染病,他们就没力气劳作,还会渐渐虚弱而死……
民国时期,全国各地各种疫情非常多,但血吸虫病,依然是严重疫情之一。
得知江苏那边的情况后,上海这边的几个医生,自费前往疫区。
第47章孤儿院动工
桑景云在寄出稿件后,便和桑钱氏一起回了家。
而他们到家后没多久,就听到敲门声。
来敲门的是谭峥泓一行,瞧见桑景云,谭峥泓扬起笑容:“桑小姐,早!”
“早,”桑景云问,“你是要开始盖孤儿院了?”
谭峥泓道:“肯定要过几日再盖,我打算先筹备起来。”
谭峥泓简单跟桑景云说了一下自己的打算。
他手上有两千银元,他想先从棚户区招募一些人手,将孤儿院盖起,再登记棚户区的孤儿,接他们到孤儿院生活,教他们一技之长。
“我来找桑小姐,是想麻烦桑小姐找人帮我们准备午饭,”谭峥泓指了指保镖手上拎着的食材,“桑小姐,这是我准备的食材,帮我们做一下,再准备两道素菜,我们给两毛工钱。”
谭峥泓带了米、一只活鸡,还有一块大概两三斤重的猪肉。
他这次没带那个吕助理,身边只有四个保镖,再加上船夫一共六个人,这些肉食已经够吃。
虽然帮着做饭要用到木柴和油盐酱醋,还要给他添两个素菜,但他给两角钱,这依然是划算的。
桑景云道:“你们要是不嫌弃我爹的手艺,可以让我爹帮你们做。”
谭峥泓立刻道:“不嫌弃,你父亲的手艺很好。”
桑景云接了这活儿,谭峥泓就又与她商量起来,希望以后能在桑家搭伙吃饭。
双方最后商量好,往后谭峥泓每天出六毛钱,桑家给他准备六人份的午饭,若是加人,那就按一毛一个来算。
这价格看似有些高,但谭峥泓要求每顿两个荤菜,那每人一毛的伙食费,就是正常价格。
谭峥泓放下东西,就跟保镖一道前往棚户区。
上船后,他忍不住回头,看了桑家几眼。
他从小到大,认识的女子不算少。
而这位桑小姐,与他认识的所有女子都不同。
她明明瘦瘦小小的,但不知为何,他总觉得桑小姐很成熟。
桑景云在谭峥泓离开后,就拿着谭峥泓给的两角钱和食材,进屋去找桑学文:“爹,我给你找了个活儿!那位谭少爷让我们帮忙做饭,给两毛钱。除掉各种成本,你做个饭,至少能赚一角。”
桑学文愣住。
桑景云道:“爹,你以后也能养家了,这一角钱我给奶奶,就当我们家明日的生活费。”
桑学文认真点头,心情有些激动。
桑景云又道:“爹,我给你准备个本子,将你赚的钱都记在上面如何?”
桑学文不解,桑景云笑着解释:“他们往后还需要我们帮忙做饭,每次做饭,爹你都能赚一角钱,你帮我誊抄稿件,写三千字我也给你一角。如此一来,爹你每天都能挣两角钱。”
“誊抄稿件不用给我钱。”桑学文连忙道。
帮自己女儿抄书,哪能收钱?
而且他极为喜爱《双面魔君》,每日抄这本书,背诵这本书,他对大烟都不再想念。
他愿意免费帮忙抄。
桑景云道:“爹,钱不是真的给你,我都给奶奶,以后我们家,就用你挣的钱来过日子。”
桑学文每天都会帮她誊抄三千字稿件,有时候还更多。
虽然如今他誊抄速度比以前快了许多,但也需要两三个小时,给他一角钱,是正常价格。
这么一算,桑学文每日能赚两角,已经可以养活全家。
桑景云是不会把钱给到桑学文手上的,她也不会放桑学文出门,这么干,只是为了让桑学文有点成就感。
一个人若是不被人需要,会有精神上的不满足感,容易折腾出事情。
让桑学文觉得他是被需要的,他能养家,再时不时夸夸他,洗脑一下。
长此以往,桑学文迟早会成为勤恳干活的老黄牛。
这是桑景云早就打算好的。
她拿出前几日买的账本,在上面记下桑学文赚的钱的数目,并将之放在桑元善的遗照下。
桑元善的遗照还在堂屋里摆着,他的遗照下方是桑景云穿来时家里就有的旧供桌,不过现下这桌子并不拿来放供品,倒是放着一些杂物。
桑学文盯着那账本看了好几眼,然后去杀鸡了。
桑景云觉得他今日,干劲比往日更足。
他们家院子里种了菜,但那些菜不够他们吃,种类也少,因而桑钱氏时不时,会去附近农户那里买菜。
如今气候适宜,地里的蔬菜很多,价格也便宜,花两个铜元,就能买回来一箩筐。
桑学文又是杀鸡又是洗菜,忙得不行,给谭峥泓他们做了好几个菜。
白切鸡、蒜叶炒鸡杂、红烧肉、凉拌蒿菜、油渣炒青菜,还有一个用鸡汤做的榨菜汤。
分量十足的五菜一汤,摆盘还好看。
桑学文以前是个纨绔,爱吃美食,好奇心上来了,还会去酒楼后厨观摩。
他跟阿兰关系好,桑家的厨房也时常光顾。
虽然以前没做过菜,但他对做菜有些了解,自己嘴巴又刁,桑景云觉得,他做的菜,比桑钱氏做的菜要好吃许多。
桑钱氏对做菜,一向是做熟了能吃就行,桑学文却会想尽办法把菜做得好吃。
毕竟他以前,不好吃的东西,那是不愿意吃的。
谭峥泓他们中午过来,瞧见这些菜,特别满意。
那鸡摆得整整齐齐,一看就是整只的,鸡肝鸡胗也炒了蒜叶,肉的分量更是足,桑家这是一点都没偷工减料。
以前谭峥泓出门,也曾买了鸡请人帮着做